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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为争遗产生隔阂 法官耐心缝合兄妹情
发布时间:2013-06-09 10:57:18


     本网讯(元春华 王海生)   老人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儿子按习俗顺水推舟继承使用,老人女儿也提出继承母亲遗产,为此兄妹对簿法庭。6月8日,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这一起兄妹争遗产纠纷。  

  2013年3月5日,陈美(女)因病去世,留下房产一套,其生前对房产没有立下任何遗嘱,儿子张强按照农村的习俗继承了该房产。不久后,陈美的女儿张丽提出,该房屋是母亲的遗产,依法律规定自己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因此也搬进该房屋内居住。为此,张强将自己的亲妹妹张丽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将母亲陈美去世后留下房产给自己,判令妹妹张丽消除妨碍。

  法院认为,依照法律规定,子女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享有平等的遗产继承权,考虑到原、被告系兄妹这一特殊关系,如果一判了之,将会使兄妹两人积怨更深,不便于真正解决家庭之间的纷争。为了妥善解决纠纷,法官想方设法通过做工作,来打开兄妹的心结

  为促成调解,主审法官先后走访了当事人的亲戚和邻居,听听他们的说法,为做好调解工作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在调解中,法官还邀请了原、被告双方的长辈到场,从情理法方面齐下做起当事人思想工作。在对继承法有了初步了解后,张强对于自己未与妹妹协商便独自拥有母亲遗下的房产这件事有了新的认识,主动向妹妹表示道歉;妹妹张丽考虑自己生活条件尚好,如果因为母亲遗产而与哥哥翻脸,失去世上最难能可贵的亲情,不仅兄妹俩都不愿意看到,相信妈妈九泉之下的母亲也不会安心,便主动放弃了该遗产要求。

  一起为争遗产引起兄妹“对决”,在法官和当事人的亲人共同努力下,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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