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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文化建设的思考
作者:徐林林 李桂英   发布时间:2013-06-06 09:36:11


    法院文化,是法院审判工作以及综合工作的积淀所形成的一种文化现象,它源于法院工作,又时刻指导着法院工作中的每个环节。它关乎着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在法院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笔者试从法院文化的内涵、法院文化建设的必然性、以及法院文化建设的途径等方面作简单探讨。

    一、法院文化的内涵

    法院文化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和管理等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文化现象,是以法官为主体的全体法院工作人员在长期的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渐形成的以实现公正与效率为特征,以追求法治为目标,凸现法院特点并得到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等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总和。笔者认为法院文化具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具有主体性。法院文化是以法官为主体的法院工作人员所共有的思想观念、行为模式以及其在物质上的体现,是法官群体的共同意识,决定着法官的价值取向,支配着法官的行为选择,制约着法官的思维和判断。二是具有指导性。法院文化对法院的整体行为和法院工作人员的个体行为起着指导的作用,对法院发展目标有质的规定性,同时通过整体的价值认同来指导法院个体行为。

    法院文化由三部分构成,又表现为三个不同的层面。基础部分是精神文化,包括司法理念、价值取向、思维方式、法学知识、审判经验等,是文化的精神核心层面;主体部分是行为文化,包括裁判行为规范、生活规范、行为(语言)习惯、管理制度等,是文化的中介层面;外在部分是物质文化,包括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服饰、徽章、组织机构、法庭设置、裁判文书等,是文化的表层面。深层的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的核心层,是法院文化的源泉和基础,决定着其他两个层面的文化,而其他两个层面的文化则反映和强化精神文化层面的内容,这三部分密不可分,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二、法院文化建设的必然性

    法官作为纠纷裁判者,承担着维护社会正义的责任,是法律的化身和法律代言人,可以说是高于一般人的特殊群体。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法官必须有一套自己的价值理念、道德操守、思维方式、语言风格和行为方式。法官在法庭上的言谈举止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国家司法文明的认知和对司法的信赖度。要引导法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就必然要加强法院的文化建设。

    首先,法院文化建设有助于法官职业意识的养成。法官职业意识包括法律至上的理想信仰、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念和理性客观的思维方式等。法官的职业意识并不是天生的,用文化方式潜移默化地对法官的意识进行影响、改造,是提高法官职业意识的一种有效途径;第二,法院文化建设有助于法官职业技能的提高。通过各种方式的文化交流、技能培训能够有效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第三,法院文化建设有助于法官职业道德的确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使法官对外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袭,对内能形成法官集体的共同精神,从而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控制约束自身行为;第四,法院文化建设有助于法官职业形象的树立。法官工作可以说非常辛苦,但司法腐败现象仍时有存在,社会上仍存有不良评价,这都是法院文化建设缺失的一种体现。因此,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以积极向上的文化作为法院的价值指引和导向,是当前法院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法院文化建设的途径

    大力加强法院物质文化建设。物质文化是保证法院完成各项工作的需要,能够直接提高法院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法院物质文化建设要体现现代司法理念、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如基础办公建设,整体布局必须庄重、威严、简洁、宁静,给人以神圣感,从办公区、审判大楼、审判法庭到内部设施建设都要体现法院特色,突出法院风格,使法官在这种文化氛围中既感到环境对自身言谈举止和行为规范的要求,也感受到精神上的愉悦和自豪,使之更加严格自律,爱岗敬业。

    大力加强法院管理文化建设。管理文化是一种无声的监督,法院管理文化要树立德治、法治并重的管理理念,实现工作科学管理、规范管理。一是要加强制度化管理。按照由主及次分类制定、相互兼顾整体协调、刚柔相济宽严有度的要求建章立制,同时要在具体实践中充分发挥制度的管理作用,使其工作中既发挥硬性的法纪制约作用,又发挥软性的道德制约作用。二是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思路,注重民主管理、情感管理。通过座谈、研讨等方式进行领导层面与普通干警间的双向沟通,让全体人员共同参与决策,形成共同体意识及主人翁责任感,激发群体对工作的积极性。三是探索文化管理。先进的文化能够塑造法院群体,形成优良的文化氛围,让法官在良好氛围的熏陶感染下,达到自觉自律目的。可以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凝聚干警精神,也可以编辑法院文化手册,让法官随时翻阅,铭记于心。

    大力加强法院行为文化建设。法官群体行为要与现代司法理念保持一致,同时要与规章制度与道德规范的要求相一致。一是要加强司法礼仪的建设。司法礼仪是法院文化的直观感觉和外在形象,在作用于法官自身的同时,对社会公众也有着感知和影响。法官在日常工作中不仅要注重仪容仪表,更要注重基本礼节,使用文明用语。二是加强庭审技能建设,庭审语言使用要准确、精炼、严谨、严肃,严格遵守庭审纪律,确立法官权威。三是加强司法廉政建设,严格遵守机关纪律、保密纪律、廉政准则等,在司法实践中做到公正、廉洁,树立法官良好的形象。

    大力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法院精神作为法院文化的灵魂,内容丰富深刻。精神是目标指引,在定向上要能够体现时代性、传承性,法院群体成员要认识、接受法院精神文化要素,并以其为内容,在思想观念上确立一种内在的、自我控制的行为标准,从而在价值判断、选择、取向等方面与群体采取一致行为。一是抓好舆论灌输,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传递法院精神文化,从而对法院群体产生导向、激励和制约作用。二是抓好教育培训,采取专题研讨、系统学习、专家讲座、知识竞赛、调查研究等生动活泼的文化形式,对法院群体进行理论教育和引导,提升群体总体素质。三是抓好榜样示范。培养塑造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昭示法院精神文化的丰富内涵。四是抓好实践锤炼。使法院精神文化牢牢扎根于实践,并得以不断充实、更新和发展,从而使法院精神文化有效转化为现实的精神动力,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打造法官独特的人格魅力,营造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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