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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
——以云南省洱源县人民法院为例 作者:高忠明 发布时间:2013-06-06 09:50:30
内容提要:
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法院工作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在新的社会形势下,深入推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具有更大的必要性。在具体的建设工作中,要结合法院实际,采取提高思想认识、培育廉政精神、丰富物质载体、推进制度建设等举措进行开展。 关键词:法院廉政文化建设 必要性 主要做法 一、法院廉政文化的概念与廉政文化建设的定位 法院文化是人民法院在长期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共同的价值理念、行为方式、制度规范以及相关物质表现的总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 它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概念,具有凝聚团队力量、规范司法活动、约束法院群体等重要作用。有学者提出可以将法院文化分为四个层次,即表层的物质文化、浅层的行为文化、中层的制度文化和深层的精神文化。 这种划分或许有过于简单之嫌,但毋庸讳言的是,精神文化是整个法院文化的灵魂,统领、指引着法院文化的建设和发展。而在精神文化的丰富内涵中,廉政文化既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关键的价值基石。 (一)法院廉政文化的概念 一般认为,廉政文化是关于廉洁从政的思想、信仰、知识、行为规范和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和社会评价的总称。作为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互融合的一种文化形态,它从根本上反映了一个阶级、一个政党的执政理念、执政目的和执政方式,是廉洁从政行为在文化和观念上的客观反映。法院廉政文化既有廉政文化的共性,也有其自身的独特属性。它是指以法官为主体的法院群体在司法活动中自觉遵守并体现的一种精神,是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核心要素的囊括价值观念、行为模式、制度规范和物质表现的综合体。法院廉政文化以先进的廉政理论为指导,以健全的廉政制度为基础,以丰富的廉政文化活动为载体,以科学的廉政理念为核心。它应当具有三个层面的内涵:一是廉政的思想文化, 二是廉政的制度文化,三是廉政的物质文化。 1、廉政的思想文化。廉政的思想文化可以具体地划分为三个基本范畴:一是道德要求。在身份上,法官首先是一国公民,其次才是国家审判机关的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公民基本道德品质。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即手握审判权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法官还应时刻以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为职责使命,应具有居中裁判、清正廉洁、公正高效、遵守司法礼仪、约束工余活动等职业道德要求。上述道德要求关注法院群体的内心,直接作用于法院群体的内心世界,是指引、约束和规范司法活动的核心精神要素,为公正廉洁司法提供强大的文化动力。二是文化氛围。奋发向上、真抓实干的司法文化是廉政文化的应有之义,在取精华、去糟粕的基础上继承和发扬中国法制史上业已形成的秉公执法、惩恶扬善等优良司法文化传统,同时积极借鉴吸收西方法治思想中权力制约、权利至上等经典司法文化传统,将先进文化理念与法院工作实际密切结合起来,构筑浓郁的廉政文化氛围,用健康向上、追求清廉的文化陶冶法院群体的精神情操,转变审判队伍的工作作风。三是群众路线。坚持以人为本和司法为民理念,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自觉反对和抵制官本位、人情司法等腐朽不良的司法文化,积极关注并善于总结发现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和新需求,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廉政的制度文化。科学合理的制度是所有先进思想理念得到真正贯彻的保障,廉政文化建设同样离不开制度上的文化支持。廉政制度其实是廉政文化的规范化表现形式,是促进法院群体谨守良好的职业操守,坚持公正廉洁司法的保障。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廉政文化建设必须从完善体制入手,与时俱进地紧密配合在法院系统中开展的诸多主题实践和教育活动,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内部管理。完善对法官队伍的监督管理制度,尤其是对领导班子和审判执行重点岗位上的重点人员的监督力度,努力形成包含自律机制、惩戒机制、防范机制和保障机制等在内的促公正、保廉洁的完整制度体系。同时,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二是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不断扩大接受外部监督渠道,借助日益强大的监督力量促进法院群体公正廉洁司法。 3、廉政的物质文化。廉政文化作为一种内在的精神影响力本身是无形的,它始终离不开有形的物质载体。廉政物质文化是法院在长期的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累积而成的,凝聚着深厚思想文化的物质形式是廉政文化得以体现、完善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廉政文化得以有机融入法院工作中进而切实发挥引导、约束等作用的基础,反映着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力度和层次。法院不断丰富和繁荣自身的物质文化建设是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依托,要从建设的大局出发,将廉政物质文化的建设纳入法院建设的整体规划之中,积极推动法院的基础设施、技术设备和信息化建设,物尽其用地发挥物质基础的最大作用,通过改善法院群体待遇和办公条件等措施,落实各项保障制度,为法院群体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和侵蚀筑就坚固的防火墙。 (二)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科学定位 在准确把握法院廉政文化丰富内涵的前提下,要真正强有力地推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使廉政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从而在法院的审判和管理活动中形成浓厚的廉政氛围,还需要提纲挈领地对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进行科学的定位。以云南省洱源县人民法院为例,对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科学定位是:以法院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培育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价值理念为根本,以廉政制度和规范为支撑,以全院干警广泛参与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产品为载体的社会系统工程。在科学准确的定位下,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目标和发展方向就得到了明确,在建设过程中便能有针对性和侧重性,从而事半功倍地推动廉政文化在法院的深入灌输以及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法院廉政文化的功能与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一)法院廉政文化的功能 法院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在要求。作为一种成熟理性的文化形式,它在法院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特定功能,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1、约束功能。在廉政文化的影响和熏陶下,法院群体对自身使命、社会责任以及价值取向等精神层面的追求产生深刻的理解和深度的认同,在行为模式中有了高层次的精神约束,从而能够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抵制不良思想的诱惑,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2、指引功能。法院廉政文化对法院群体的意识发挥着导向作用,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它通过多种多样的载体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法院群体,具体表现为以法官为主体的法院群体在定位自己、选择决策时会自觉地以法院所倡导的公正廉洁司法理念为根据。廉政文化正是通过引导法官的人生观、价值观等指引法院发展和法官价值的正确方向。 3、激励与凝聚功能。法院廉政文化是以弘扬正气、鞭挞腐恶为使命的先进文化,可以促使法院群体意识并重视自己的社会价值,进而产生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激励鼓舞法院群体;同时,浓郁的廉政文化还有助于法院群体产生强烈的向心力,促进法院群体奋发向上、紧密团结,从而提升团队的凝聚力与战斗力,有效提升司法为民能力。 (二)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鉴于法院廉政文化独特的重要功能,新形势下,不断深化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既是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法治进程的必然要求,更是人民法院及其司法活动及时正确呼应社会变化发展时所应采取的迫切举措。 1、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必然要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作为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是衡量新时期人民法院全部司法活动的根本标准,也是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伴随经济社会的快速平稳发展,我国已开始处于社会转型加速、社会结构变动、利益矛盾激增的特殊时期,它既对法院提出提高司法服务质量、拓宽司法服务领域等司法新需求,更基于腐败问题日益凸显、群众公平正义诉求不断增强等形势新特点对法院工作和法院群体公正清廉司法产生迫切的需求。只有不断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将廉政思想和公平正义理念牢牢植入法院工作和法院群体的行为举止之中,使公正清廉成为法院群体在思想及行为上的一种自觉,保证司法行为的廉洁性与公正性,才能契合社会大局的发展要旨,成为推动大局发展的强大动力。另一方面,随着公民社会的起步与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人民群众对权利保护、权力制约、人人平等、公正清廉等的需求日益强烈。推动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以裁判的公正和法官的清廉,不断维护司法的权威、提升司法的公信力,正是对人民群众新需求的及时回应。同时,法官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公务人员,依法行使审判权,公正廉洁司法既是其职业要求,更是其为人民服务的重要先导。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以廉政精神规范和约束法官行为,使法官以公正清廉的精神追求自觉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实现司法亲民、司法爱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才能真正做到以民为本和为民司法。总而言之,不断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使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深入人心,进而促进公正司法、廉洁司法、文明司法,扼制和杜绝司法腐败,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下法院工作的题中之义和必要举措。 2、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打造过硬队伍、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期待的加强,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日益严峻,推进过硬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已成为新时期做好法院工作的必由之路。而打铁还须自身硬,要顺利实现这二个方面的目标,就必须不断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廉政制度的保障和廉政精神的引领,一方面始终保持惩治腐化堕落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杜绝执法不公、司法腐败,努力建设一支清正廉洁的队伍;另一方面不断提高法院群体的公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法院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从而打造出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使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清廉之风,使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不断得到提升。 3、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法官正确自我定位、实现人生价值的必然要求。法院廉政文化通过丰富的物质表现和精神内涵,为法官队伍营造精神家园提供了极为重要的资源,使法官队伍得以准确地自我定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法院廉政文化在法官队伍中的深入灌输可以有效增强法官队伍对权力的警戒感和对清廉的敬慕感,进而提高法官队伍对职业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形成强大的向心力,以公正清廉、爱民亲民之风在岗位上贡献力量,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三、洱源法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洱源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了廉政文化的约束、指引、激励等功能,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卓有成效地推动了过硬队伍建设和法院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洱源法院先后被全国总工会表彰为“模范职工小家”,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队伍建设先进单位”,被州纪委确定为第一批“大理州廉政文化示范点”,被州法院命名为“全州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并连续二届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在廉政文化建设中,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紧迫感 一件事业的高度往往取决于对这项事业的重视程度。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深度和广度以及最终的成效,关键就在于法院群体对廉政文化建设在思想认识上是否统一、在具体落实上是否重视。洱源法院清醒地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对于打造过硬法官队伍、提升公正清廉司法能力以及法院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性,对廉政文化建设高度重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一项复杂的长期系统工程,重点在坚持和落实,洱源法院为抓好这项工作,不仅成立了廉政文化建设领导组,还配设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常抓,并制定了《洱源县人民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实施办法》,真正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事关法院发展和法官形象的重大事项来抓,在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党建工作、基础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全面安排、合理谋划,使其与法院日常工作相互包含,促进了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全面深入开展。在具体的工作中,党总支、工会、共青团、妇女小组各司其职又相互协作,逐步形成了从领导班子到普通干警人人抓、个个管的良好格局。 (二)坚持以人为本,以先进廉政理念培育廉政精神 廉政文化发挥教育功能是潜移默化的,它针对的是价值取向,而具体的参与者是人,因此必须树立以法官为主体的法院廉政文化正确行为导向。同时,廉政文化建设也是一项长期工程,有赖于法院群体坚持解放思想,以先进的廉政观念武装大脑,不断增强内心信念和精神力量,保障廉政文化建设的长期落实。一方面,坚持廉政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廉洁自律的内部动力。洱源法院党组将廉政文化建设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强调廉政工作的重要性和开展要求,提高干警的参与觉悟;采取院党组成员亲自上课、积极主动邀请县委党校老师授课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使法院群体充分统一思想,教育和引导干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保持廉洁司法的职业道德操守。另一方面,丰富廉政教育内容,不断提高廉洁自律的感染力。在内容上,不仅开展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法官职业道德等教育,而且努力树立新典型、剖析新案例、总结新经验、查找新规律,使宣传教育工作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在方法上,既要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鼓舞作用,充分利用正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又注重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认真组织干警旁听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定期不定期编发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通报,组织干警观看廉政教育片,教育干警时刻绷紧廉政弦,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三)丰富物质载体,构建廉政文化建设的坚固阵地 一方面,通过加强法院物质文化建设,将廉政元素充分融入到法院的建筑、装饰等物质布局之中,使法院群体在健康向上的廉政文化氛围中工作和生活,在潜移默化中形成良好的廉政文化习惯,自觉以公正廉洁精神指引行动。主要包括:一是建立廉政教育基地,构建廉政氛围。充分利用有效资源,开辟建设以党员活动室、职工之家、综合阅览室、荣誉室等为核心主体的廉政教育基地,以丰富多彩的廉政内容教育法院群体;二是“三廊”建设,培育廉政风气。分别在办公大楼的走廊两侧设立法律文化长廊、党建文化长廊和反腐倡廉建设长廊,提高法院文化气息,全面展现廉政文化建设风貌,时刻提醒干警保持清正廉洁,为法院群体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也为当事人营造浓厚的人文气息。 另一方面,积极创新廉政文化建设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洱源法院注重创新和拓展廉政文化建设载体,充分利用各种传播方式和表现形式,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与度,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力求全方位、多层次发挥廉政文化的教育导向、约束规范、环境熏陶、凝聚力量等作用,让廉政文化生动活泼地融入法院工作之中。一是以法院图书室为基地,经常向干警推荐集思想性、知识性、可读性于一体的廉政书籍和文章,鼓励干警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撰写关于廉政的文章,并组织交流学习。向全院干警征集并提炼出“厚德、尚法、公正、清廉”的洱源法院精神和“维护正义、保障民生、团结进取、促进和谐的洱源法院院训;二是从廉政文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每年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周,使广大干警积极参与到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中,检验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影响力。 (四)推进制度建设,构筑廉政文化建设长效机制 科学的制度建设是规范权力行使、防止权力腐败的重要举措。廉政制度是法官公正廉洁司法,保持良好职业操守的重要保障。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建设,通过科学的建章立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充分发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作用,并将制度要求内化为干警的自觉行动, 规范了司法管理,确保审判工作高效公正运行,塑造了法院良好的形象。 一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在审判、执行、审判监督、派出法庭等部门配置廉政监察员,专职负责所在部门的日常廉政工作,使法院内部监督工作更好地融入法院工作中。以审判、执行工作为重点,对容易侵犯当事人权利、容易出现违规办案、容易产生不文明行为等的岗位和环节进行重点监控,严格落实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加强对案件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干警廉政档案,推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绩效考评、年度评先评优挂钩,为党组织推荐、任用、评价干部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也促使干警自觉树立廉政执法意识,从根本上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二是扩大外部监督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关注舆情并及时回应。积极组织开展案件庭审观摩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案件庭审、召开座谈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保障监督渠道畅通。 四、结语 新的形势带来新的使命,人民法院正面临着空前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已成为法院工作的重大议题。在这议题之下,不可回避的是,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的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仍然任重道远。在建设过程中,唯有不断积累总结,勇敢探索和创新,以真抓实干的进取精神予以坚持和落实,才能真正避免沦为空谈,才能真正提高法院群体的公正廉洁司法水平,使法官队伍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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