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妯娌之间因小事闹纠纷 一人被判刑一人受伤
发布时间:2013-06-05 10:50:51


     本网讯(李霞 何媛)   妯娌本是一家亲,因小事闹纠纷而对簿公堂伤感情。日前,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判处被告犯故意伤害罪,管制一年。

    唐保玉与杜桃玉系妯娌关系,且系邻居。2012年11月3日上午,唐保玉与杜桃玉因改修两家之间的一条石梯小路引发冲突,在杜桃玉与唐保玉的丈夫李育云相互扭扯过程中,杜桃玉将李育云左手前臂咬伤。唐保玉见状,遂在自家屋场塌角上捡起一块石头朝杜桃玉砸去,致使杜桃玉右肩受伤。经法医鉴定:杜桃玉因被打伤致右锁骨骨折,已构成轻伤,经司法鉴定评定为十级伤残。案发后,唐保玉与杜桃玉于2013年5月6日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唐保玉已赔偿杜桃玉经济损失10 000元,杜桃玉对其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保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事实属实,罪名成立,予以确认。案发后,被告人唐保玉与被害人杜桃玉达成刑事和解,被害人对被告人表示谅解;庭审中被告人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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