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越峰 吴琦)
“90后”女孩与男友同居并生下一女,在收取对方彩礼后却另嫁他人,因拒不归还礼金及子女抚养问题被诉至法院。6月3日,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及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同居期间生育的女儿小美由原告齐晖抚养,被告黄倩每月给付抚养费300元;被告黄倩返还原告齐晖彩礼5000元,当庭付清,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2008年6月,齐晖与17岁女孩黄倩相识并相恋,不久后开始同居生活,并于次年生育一女。因黄倩未达到法定年龄,两人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为了表示诚意,齐晖给付黄倩彩礼30000元及金项链一条。2012年年初,黄倩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了邱明并与之相恋。趁齐晖及其家人外出打工之际,两人很快登记结婚。齐晖得知后备受打击,诉至法院要求女儿小美由其抚养,黄倩每月给付抚养费300元并返还彩礼30000元及金项链一条。
庭审中,被告黄倩同意由原告齐晖抚养女儿,自己给付生活费每月300元,但其认为自己把最好的青春年华给了原告,并为其生儿育女,现在事情到这步,双方都有责任,不应全部退还彩礼。承办法官从原、被告的态度中看出了该案的可调性,遂进行庭后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上述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