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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法院筑好保密工作“三道防线”
发布时间:2011-03-29 11:03:41


     光明网讯 (通讯员 许世雄)   近年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坚持在审判工作中强化保密管理,在保密工作中突出审判特色,从狠抓“三道环节”入手,筑好保密工作“三道防线”,充分发挥了保密工作对审判的服务保障作用。2008年以来,该院未发生一起失泄密事件,先后三次被上级法院和当地党委政府授予“保密工作先进单位”。

    从深化教育入手,努力构筑思想防线。近年来,该院通过加强保密教育培训,积极开展保密知识讲座、现场观摩、知识竞赛等活动,强化干警的保密意识。尤其是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以及举行与审判工作有关的重大活动之前,都要采取召开会议、观看录像、集中学习、通过信息化平台发送短信等方式对干警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切实提高了干警对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

    从建章立制入手,努力构筑制度防线。该院先后建立了《机要文件收发传阅制度》、《档案保密制度》、《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审判人员办理案件保密规定》、《法律文书管理制度》等十余项保密管理制度,这些制度不仅严格具体,而且可操作性强,形成了覆盖审判工作各环节的保密制度体系。同时,进一步规范与这些制度相适应的具体操作规程。保密管理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专人专管,涉密信息操作人员经过严格审查后任用,并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和检查、考核。对外发送文件、信息实行层级审查,须经办公室分管主任仔细审核后,再报分管院长审批,经登记后方可发送。传递信息做到明密分开,密信密传,明信明传,严禁明密混传、密信明复。通过计算机存储、传递、下载、输出涉密信息,必须作出规范的密级标识,并按标识的密级严格管理和登记。机要送达实行登记,并给发件人反馈机要时间和号码。印章实行专人专管,坚持定期对保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从规范办案入手,努力构筑管理防线。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一旦发生“跑、冒、漏”等泄密情况,就会给当事人或刑事被告人以可乘之机,导致审判工作被动,增加案件办理难度。因此,该院在办案中坚持念好“专、密、慎”三个字,“专”即专人专室接待来访当事人,专柜保管案卷材料;“密”即审判委员会或合议庭对案件形成的意见和结论性记录,严格保密,案件在未宣判之前,严禁泄漏判决结果;“慎”即在结案之前当事人来院打听案件有关情况时,案件承办人要谨慎回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防止当事人误会,以免当事人拿到判决书后,发现判决结果与法官当初的解答有出入而引发上访事件。

    同时,该院将保密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规定凡发生失泄密事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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