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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一村支书借村村通工程索要“补偿金”获刑
发布时间:2013-05-30 12:08:22


     本网讯(梁军 李晓辉)   村里要修“村村通”公路,他借机索要“补偿金”。村里的沙场要承包,他同样雁过拨毛捞钱。近日,湖北省枣阳市毛河村原村支书毛仁洪因犯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枣阳市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

    2008年6月,个体包工头益财(化名)听说毛河村要修“村村通”公路,遂找到时任村支书的毛仁洪,表示想承包该工程。毛仁洪称,该工程已承包给他人,若想承包需拿三万元“补偿金”。作为生意人,益财当然明白毛仁洪的玄外之音。当月17日,当益财送给毛仁洪两万元“操心费”后,很快与毛河村签订了承包合同。该工程开工不久,益财又在市区一饭店宴请毛仁洪,并支付剩余的一万元感谢费。毛仁洪笑纳“补偿金”后,将该款据为己有。

    案发后,毛仁洪深知自己的犯罪行为无法隐瞒,不仅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款,而且还主动交待其在2005年村沙场承包中,3次索要他人现金四万元。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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