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因打牌纠葛被殴身亡 婆媳争赔款终获赔
发布时间:2013-05-22 15:45:46


     本网讯(卢学知)   家住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洛阳镇刚丧夫之痛不久的少妇韦娅与该县洛阳镇一移民村的小伙子覃创再婚不到一年,覃创就因与人打牌产生纠葛被人打死,对方主动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0万元。赔偿款到位后,婆婆却领走所有赔偿款并据为己有,儿媳分文未得,双方协商无果,儿媳一纸诉状将婆婆告上广西环江县人民法院,5月18日,经主办法官调解,韦娅当庭从婆婆处领到3万元赔偿款。

    2012年11月16日21时许,韦娅的现任丈夫覃创与邻村青年蒙浩 打牌,在打牌过程中,蒙浩 在没有加注的情况下便翻看覃创的底牌,导致两人发生打架斗殴。致覃创右眼部挫裂出血,因伤势过重死亡。事后,蒙浩 亲属一次性赔偿了覃创家属的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0万元。赔偿款由韦娅婆婆全部领走,并一直占为已有。

    在法官面前,韦娅婆婆难掩内心的伤痛:“因家庭困难没房子住,前年我借3万元重新起房子,我儿子都30多岁了这才得结婚。他们俩人结婚时间还不到一年,儿子被欧打救治和丧葬费用又支出了1万多元,我是怕老无所依便没有分钱给儿媳”。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韦娅及覃创的母亲作为覃创的近亲属均系赔偿权利人,均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原告韦娅要求分配其享有应得赔偿款份额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予以支持。根据双方当事人与受害人覃创关系的远近、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韦娅及其婆婆双方的生活状况、韦娅婆婆花费的医疗、丧葬等实际支出,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等进行计算分配,并考虑到韦娅婆婆年岁已大,且只有覃创一个儿子,未来生活无依无靠,应予多分。经法官调解,韦娅婆婆同意支付韦娅赔偿款3万元,其余7万元归韦娅婆婆所有。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