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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满老板“炒鱿鱼” 报复盗车获刑期
发布时间:2013-05-17 14:02:43


     本网讯(吴昀懋)   一男子在一家杂货批发部为老板开三轮摩托车送货,因经常酗酒耽误工作,被老板“炒鱿鱼”,该男子甚感不爽。为报复老板,该男子竟将老板的三轮摩托车盗走,藏匿于自己家中,意图让老板无法做生意,结果触犯了刑法。5月16日,该男子被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该男子名叫吴荣献,是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人。2012年3月至2012年9月间,吴荣献在罗城县城区陈小平经营的杂货批发部开三轮摩托车送货,后因吴荣献经常酗酒,耽误工作,被陈小平辞退。为此,吴荣献对陈小平极为不满,伺机报复。在被辞退后不久的一天,吴荣献发现陈小平用于拉货的三轮摩托车停放在罗城县一超市门前,便趁无人看管之机偷走摩托车上的车子钥匙。

    2012年11月22日20时许,吴荣献来到罗城县粮食局住宿区,用偷来的钥匙将陈小平停放在小区内的三轮摩托车盗走,藏匿于自己家中。第二天,陈小平突然发现摩托车不见了,就到小区门卫查看监控录像,发现盗车人竟是被自己以前的员工吴荣献,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人员很快在吴荣献家中将其抓获,并扣押被盗的摩托车,随后将退还给失主陈小平。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盗的三轮摩托车价值为3445元。

    法院审理认为,吴荣献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吴荣献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被盗的摩托车已归还失主,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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