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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青年偷两电动车转卖获刑半年
发布时间:2013-05-16 14:03:03
本网讯(邱声廷 王勇生)
小学文化的聂如平离家进城找工作,因为没学历又怕吃苦,进城后的他没有凭借自身的力气去赚钱,而是走上偷盗的“捷径”,终被判刑。近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聂如平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2年12月8日14时许,被告人聂如平求职失败后,来到吉安市青原区一建筑工地打算应聘小工,见被害人刘某停在工地宿舍门口充电的绿源牌电动车,该车钥匙没有拔下,乘人不备,遂将车骑走,然后以600元卖给二手车行。第一次盗窃成功后,被告人聂如平认为工地上人群复杂,且相互间比较陌生,因而容易得手。2013年元月28日,被告人聂如平采用同一作案手法盗得受害人罗某台铃牌电动车一辆,将车子以800元倒卖,并将所得赃款挥霍。经物价鉴定,两电动车总价值为4700元。 案发后,被告人聂如平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其家属与受害人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并取得两被害人刘某、罗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聂如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的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聂如平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聂如平在案发后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得到被害人刘某、罗某的谅解,且当庭认罪,具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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