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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桃源法院开展“我来做回当事人”活动
发布时间:2013-05-15 17:17:34
本网讯(通讯员 艾艳萍)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结合“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开展了“我来做回当事人”活动。
该活动的主要内容是由本院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与本院办理的民商事审判执行案件的任意一位当事人结对,依法提供帮助,指导当事人如何进行诉讼,提供法官可以释明或告知的法律服务,判后答疑和疏导。 该活动的宗旨是为了切实增强本院工作人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要求的认识,转换思想意识,增强“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实践认同,促进本院司法作风的改善。 据悉,自该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已有15名工作人员与当事人结对,有5件案件已经结案,无一涉法上诉案件。在活动的开展中,受到了结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认为这样的活动能正确引导他们诉讼,减少了诉累,增进了与法院干警之间的感情,同时也改变了以往对法院一些不好的看法。而结对干警也表示,这样的活动让法官也做了一回真正的当事人,了解到当事人诉讼的不容易,今后在审判或执行的过程中,会尽量为当事人着想,提高效率,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彭政表示,该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我来做回当事人”活动,要将该活动与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增强理论认同;将该活动与扶贫帮困、调研走访活动结合起来,增强感情认同;将该活动与“人民法官为人民”、“公正司法为人民、公正司法常德行”活动结合起来,增强实践认同,既要突出特色,也要突出文化,让老百姓来见证每一起案件,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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