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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能动司法 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喇嘛甸法庭工作纪实 作者:付建国 发布时间:2013-04-22 12:17:18
喇嘛甸法庭是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唯一农村派出法庭,其辖区为600多平方公里的广大偏远农村及牧场,人口总数为8万余人,居住分散、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伴随着城市化脚步加快,农村飞跃发展,其辖区人口的流动性也日益剧增。外来人口的增加及农民维权意识的普遍提升,使得诸多矛盾不断产生并涌入法庭,法庭庭长冯玉环根据辖区特点,以贯彻落实十八大扎实推进民生工程为目标,积极开展能动司法,大力推行巡回审判,深入群众一线,贴近群众倾听民声,熟知群众意愿,了解群众对司法新需求和祈盼。通过开展能动司法,让群众从心理上认知司法,让群众真正得到司法实惠,从而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延伸司法职能 诉前调解化纠纷 今年1月初,一脸愁楚的喇嘛甸镇三胜村村民小王来到了法庭,请求法官为其裁判家务事,帮助自己和老父亲共同承包的土地分开户头,并返还占地补偿款中属于自己应得的份额。 小王说完后,冯庭长意识到儿子告父亲,矛盾应该特别尖锐。于是来到了三胜村,找到村委会书记进一步了解情况,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得知小王是喇嘛甸镇一国有企业临时工,每月工资不足1000元。另外,他们父子积怨多年,早期就因为经济纠纷闹到法院。当时其父亲老王认为儿子到法院告自己,属于不孝行为,便一气之下,到省、市相关部门举报自己儿子盖楼款30万元系贪污受贿而来。经纪检部门调查,小王并没有任何贪污受贿行为,盖房款确系小王自己从事养殖业所挣的钱。 随着农村城镇化发展,父子原共同承包的一小部分土地于去年被征用,得到了一笔占地补偿款。然而,由于小王承包的土地仍然在其父亲户头上,结果补偿款全被老王领走,事后也没有分给小王。对此,小王不满其父亲所为,多次和父亲商量,请求返还自己应得的份额,但都遭到无理拒绝。无奈之下,其来到了法庭,请求法庭帮助裁判家务事。 通过双方座谈,庭长冯玉环逐渐找出双方矛盾焦点,即占地补偿款的具体数额,老王认为其儿子私吞了他们一家60余万元占地补偿款,而小王则坚称自己根本就没领到这笔款项,再说之所以想和父亲分户头,就是因为自己没有户头而无法领取任何土地补偿款项。为化解矛盾根源,在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庭长冯玉环与村委会成员共同查账,发现补偿款才6万余元,且被老王全部领走。查清账目后,老王还是半信半疑,并当场指责小王不孝行为。 为避免矛盾激化,庭长冯玉环采取背靠背调解、亲情调解等方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经过长达二个小时的调解说服工作,老王的怒气终于得以缓和与平息,并当即表示愿意听从法官调解。小王意识到莫让金钱冲淡亲情,当即表示愿放弃返还补偿款的主张。庭长冯玉环趁热打铁,当即采取冷处理的方法,让双方当事人避免意气用事,再次伤害亲情。最终双方达成了诉讼外调解协议,即小王以后可在村委会账目上单独领取属于自己应得的土地补偿款。 达成协议以后,老王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小王含泪紧紧握住庭长冯玉环的手,并表示愿常去看望自己的老父亲。 这是喇嘛甸法庭延伸司法职能,开展能动司法诉前调解工作的缩影。该法庭庭长冯玉环认为,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是贯彻“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生动体现,也是法院能动司法的必然要求。为此,在她带领下,全庭人员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过程中,还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开展诉前调解,就地解决,将矛盾化解在最前沿,从而拓宽和延伸司法审判职能。这种做法不仅为当事人节约了大量的诉讼成本,让其得到司法实惠,更多的还是修复了原有的亲情和友情,感受到司法为民的好处与尊重,为此,受到了辖区群众的高度好评。今年以来,该法庭诉前化解纠纷17件,有效地避免了这些案件带来不良社会效应,有力地促进了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法庭搬到现场,服法息诉易了结 今年3月10日,一个40多岁的中年施工人纪某来到了法庭,起诉辖区向荣村村民陈某,要求其支付扣房盖费用2500元,并向法庭提交施工证明及当时签订的合同。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给予了一条龙立案服务。 在立案过程中,庭长冯玉环热情地接待了当事人纪某,并进一步了解案情,得知原告只是一名普通农民,不具备特殊技能,其和陈某签订扣房盖合同,约定由纪某为陈某新房扣房盖,费用为2500元;交工后,此款立即支付。合同约定的内容非常明确,可据原告所说,扣完房盖后,多次索要款项,都遭到严厉拒绝,并发生严重争执。又听说,陈某原是一个知书达理懂法的人,可不知为何这次会这样? 带着疑问,庭长冯玉环决定把法庭搬到被告陈某家,带着一台电脑、打印机和国徽,与法庭人员一起到被告家开庭。在开庭当天,庭长冯玉环把原告请进了被告家,交待了双方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等程序性事项。在法庭上,被告当场请法官和原告实地查看原告扣房盖的情况,发现原告为被告扣的房盖举架确实比别人家都低,而且质量存在严重问题。被告认为原告应当赔偿自己损失,但鉴于原告也不是故意所为,故未主张赔偿。庭长冯玉环对原告进行释明,原告也感觉到自己理亏,于是当即撤回起诉,并向被告道歉,与被告握手言和。至此,一起剑拔弩张的纠纷得彻底化解,司法公信力在当事人心中得到确信。 该法庭持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不断推行便民新举措,不断健全便民网络体系,除了每周定期到集市开展移动法庭,农忙时期开展夜间法庭,偏远地区设置便民联系点等措施外,还改变了以往坐堂办案的模式,大力推行巡回审判,深入到矛盾发生地,深入到当事人家中去审判,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感受到司法的威信,从而在内心深处产生司法公信的共鸣。今年以来,法庭共巡回审判17件,并实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巡回审判重调解 宣传法律促和谐 今年4月3日,住在离喇嘛甸镇六七十公里的星火牧场牧民范某来到法庭,起诉张某侵权财产损害赔偿,要求赔偿4800元。在起诉过程中,因为被告张某系在此居住的外来人员,原告范某提供不出对方的名字和联系电话,只知道周围群众称呼他为“老张”。 庭长冯玉环认为根据原告提供的相关材料,无法确定准确的被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但考虑到原告离法庭太远,一天只通一次线车,来法庭十分不便。同时,也了解到这是原告有生以来第一次打官司,甚至可能是其一辈子唯一的一次官司,要想树立司法公信,就必须让其感受到公司的公平与公正,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为此,庭长冯玉环决定到星火牧场开展一次巡回审判,现场立案,现场调解。 4日,庭长冯玉环和法官孙朝阳等四人一行乘坐“巡回法庭车”来到了便民服务点——星火牧场,并和原告一起找到了被告张某,把被告请到了牧场场部,核实其身份,并进行现场立案。 立案后,庭长冯玉环简单地交待了双方在诉讼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并询问双方是否需要举证期限。鉴于原、被告均不要求举证期限,庭审程序如期进行,原告向法庭提交了双方赔偿意向书和损失照片,被告对此予以认可,但是认为单从照片来看,无法确定造成损失数额,赔偿意向书也没写明具体数额。另外,即使给原告造成损失,收割农作物时双方也没有共同到现场进行亩产确认,无法确定损害部分产量与其他未受到损害部分产量的差额。找到矛盾焦点后,庭长冯玉环与场部人员共同开展单方谈心、联合调解。找原告谈相邻关系的友情重要性,谈立即兑现的好处;找被告谈原告受到损失是事实,谈同村和睦相处的重要性,谈外来人员建立诚信的重要性。经过长达近三个小时的调解和释法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即由被告一次性立即给付原告损失3800元。 调解后的第二天,原、被告都给法庭打来了电话,均表示非常感谢喇嘛甸法官在百忙之中颠簸百十余里为其化解纠纷,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终生难忘的一次公平公正的司法。这是该法庭巡回审判重调解的一个缩影。 多年来,喇嘛甸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狠抓调解工作,尤其是在开展巡回审判过程中,更加注重调解,更加讲究调解艺术,并摸索出五调八法的调解模式。在调解方式上坚持讲法、讲理、讲情,打好调解“攻心战”;访当事人亲友,访其社区组织、居委会、村委会和单位领导,打好“外围战”;借助代理人的作用,打好调解的“配合战”。调解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今年以来,该法庭共审结31件,调、撤21件,其中17件巡回审判的案件,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并宣传了法律,增强了司法公信力,同时还有力地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 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积极开展能动司法,强力推进巡回审判,有力地推动了辖区司法公信力在群众中不断提升,使得辖区司法群众满意度得到全面提升,并形成了遇事找法官,内心都服判的良好司法氛围。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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