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女子为摆脱“剩女”称号闪婚嫁豪门梦碎
发布时间:2013-05-07 16:40:43


     本网讯(通讯员 温淑艳)   大龄女青年杨柳常常被朋友称为“剩女”,为丢掉“剩女”的称号通过婚恋交友网上认识比自己大九岁的黄强,两人草率结婚。婚后杨柳发现黄刚并非富商且还遭到打骂,于是提出离婚。近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案件。

    现年32岁的杨柳与41岁的黄强在婚恋交友网站上认识,黄强自称是矿老板,承包了几座矿山的开采,资产丰厚。杨柳开始幻想着嫁入豪门,这辈子过着荣华富贵的生活。在网络上聊了三个月后,2012年4月16日,杨柳从广西扶绥县赶到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与黄强登记结婚。

    在一起生活的日子里,原告杨柳发现被告黄强不务正业,好吃懒做,没有正常的收入,平时以赌博来维持生活,双方的生活常陷入困境,双方根本无法培养起夫妻感情。2012年7月27日,被告外出喝酒回家后将原告殴打得鼻青脸肿。原告第二天即离开金城江到南宁市打工,之后再未与原告一同居住。后经协商,被告同意离婚,但原告于2012年9月26日、10月8日与被告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被告均反悔,以致未能离婚。为此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其与被告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以感情为基础,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准予离婚。原、被告认识时间较短,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双方性格不合,未能在婚姻生活中建立起夫妻感情,仅共同生活几个月后即分居,双方已难以共同生活。原告请求与被告离婚,理由正当,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责任编辑: 纪颖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