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唐雅静)
原本一对恩恩爱爱的夫妻,经济条件也好、但是不满足于现状,追求刺激,最终痛苦分手。近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中心法庭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
1994年,经同事介绍原告发清与被告李慧相识,原告在供销社卖货,被告在粮管所上班,双方条件都不错。一年后,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生有一男一女,一家人和睦相处,从不争吵,羡煞旁人。下岗高潮的来临,夫妻双方都失业了。但这并没能阻挡他们创造幸福生活的脚步。他们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开了一家石场,生意十分红火。一下从下岗工人变成了创业致富的有钱人。但是好景不长,近一年多,夫妻间多了争吵。村委会调解过多次也没有结果。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原告经常对被告实施家庭暴力,当地派出所都劝过多次也无结果,原告发清无奈起诉到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中心法庭,要求与被告李慧离婚。
法官到村委会和当地派出所了解情况,去找原被告的亲戚朋友了解情况,找原被告的父母了解情况,都说原告不对,被告是一个贤惠的妻子。当法官找到原被告来做思想工作,被告伤心欲绝,哭成泪人,她说:“没有想到发清把我打成这样,我都忍让他,他还要和我离婚,太伤心了”。经过法官耐心细心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原告发清与被告李慧自愿离婚;2、孩子都归被告李慧抚养,原告每月支付1600元小孩抚养费,到小孩成年后不读书为止。3、财产分割:房子归李慧所有,车子归发清所有,石厂股份夫妻一人一半。4、存款15万元夫妻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