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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蹲点两周抓获“老赖”执结270万元
作者:王松波 吕淼霞 发布时间:2013-05-06 16:21:20
5月2日,五一劳动节假期刚刚结束,农民工郑老国就接到河南省新密法院的通知,“请速到法院领取270万元执行款”。
2008年5月,郑老国带领80余名农民工到新密市的一个煤矿进行井下作业。工程完工后,煤老板李建中却称煤矿被政府叫停了,现在资金紧张,要求剩余的130万元一个月以后再付。郑老国就让李建中给他出具了欠条,并写明逾期一天要支付违约金2万元。付款期限届满后,李建中为了躲债,不见了踪影。郑老国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令李建中归还欠款本金13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30万元。 到了执行阶段,执行法官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却找不到李建中的下落和可供执行财产。2013年3月,执行员再次查询李建中的财产情况,却发现李建中一个月前在上海市一个银行开户,账户内有大额资金流动,但现在余额却是零。新密法院经研究后认为,李建中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而拒不履行,已经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经过法院和公安机关紧密配合,干警们放弃“五一”假期,连续蹲点守候2周,终于将李建中抓获归案。节后上班第一天,李建中的家属就将270万元执行款汇入法院执行款账户,此案最终圆满执结。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法院执行局长孙俊杰说:“利剑必须出鞘。一直以来,新密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协作,保持对各种拒执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充分利用刑法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追究一批‘老赖’的刑事责任,震慑规避执行者,守护社会公信力。新密法院的这一有力做法,已经引起省高院和郑州中院的高度重视,并在全省予以推广。”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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