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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法院:内外联动多方合力 开创执行新局面
作者:黄明强 发布时间:2013-04-18 09:02:06
执行工作是法院中心工作之一,执行难一直困扰着各级法院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自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广西作为创建“无执行积案”试点区后,东兰县人民法院紧紧依靠党委、人大、政府,建立内外联动、多方合力的执行工作模式,开创性开展“创建无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及“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取得显著成效。连续两年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区法院先进集体”。执行收、结案步入良性循环,多次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也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
2012年全院执行案件结案率为100%,执行和调率达90.91%,创历年新高。 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执行 该院强化执行队伍建设,对执行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院长具体抓,其他党组成员全力配合,执行部门全员上阵,立案审判部门通力协作的大执行工作格局。执行局有干警10人,其中党员法官8名,党员占80%。执行局支部充分发挥了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以队伍建设促进执行工作。 推行“五项”制度,提高执行效率 一是坚持预查制度,对金钱给付的案件推行财产预查制度,并与“一案多立,一立一执,一执一结”相结合的执行机制,把有限的执行力量放在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上,减少执行积案,提高执行效率,降低执行成本,缓解执行压力。二是坚持听证制度,让被执行人主动申报财产,申请人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财产线索,双方当事人直接参与和监督,充分调动执行参与人的积极性,分清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作出对策,分类执行,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实现阳光司法。三是坚持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各办案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安排下月执行工作任务和执行重点,同时对凝难、复杂可能引发群体冲突和暴力抗法的重大案件进行 “会诊”,制定执行预案。四是坚持回访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执行案件回头看活动,通过回访,让权利人体会到法院一直在关注他们的权益,也对尚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起到震慑的作用。去年通过回访,恢复对65件案件的执行,并都以和解方式结案,当事人非常满意,还送3张锦旗示谢!五是坚持宣传制度,以全国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为契机,执行法官坚持人到哪里法制宣传到哪里,随时随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营造以抗拒、阻碍、干预法院执行为耻,以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和配合、协助、支持法院执行工作为荣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强化内部协调,规范执行管理 为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该院改变以往由执行部门单打独斗的做法,树立“执行工作一盘棋”理念,建立立、审、执互动的内部联动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协调配合的实施意见》,细化立案、审判、执行各部门职责、任务和目的,形成法院内部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整体合力。立案着眼于审判、执行工作大局,把好案件入口关;审判阶段考虑案件的执行,做到判决调解内容确定明确、用语表述确定明确;执行本身做到立案科学,执行公开,程序合法。该院还不断完善各项内部监督制度,先后制定《执行案件规范管理办法》、《执行案件听证办法》、《执行案件操作流程》及《执行案件流程管理一览表》等规章制度,将每个案件从登记收案——财产调查——采取措施——执行交付——文书送达——结案审批进行全程动态跟踪和监督,预防执行人员“不作为”、“消极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 构建外联机制,化解执行难题 该院以清理执行积案为契机,会同纪委、政法委等单位下发了《东兰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工作办法》、《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与公安、工商、房管、交通、建设、金融等部门联动的执行长效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多元化、社会化的执行工作格局。该机制运行以来,及时、有效地化解重大、涉法上访等疑难案件15件。同时加强请示汇报,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和上级部门督办案件,及时、主动向县委、人大和政府汇报案件的执行进展情况及需协调解决的问题,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理解和支持,依靠党委政府的力量协调解决。 发挥能动司法,构建和谐社会 该院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的作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经济效果与社会效果三重合一的效果。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和解则是定纷止争、构建社会和谐的最佳途径。为此,该院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强化执行人员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树立能动司法、和谐执行理念,尽量少用、慎用或不用拘留等执行手段,把和解工作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始终,并根据被执行对象的不同,采取“因人施执、分类施执、角色互换”的方法酌情做出不同处理,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努力寻求双方当事人容易接受的和解方式。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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