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塘澧河畔鱼水情 人民法庭解民忧
——记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法院大刘法庭 作者:陈戈 黄隆阳 发布时间:2013-04-12 10:38:59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法院大刘法庭所在的大刘镇位于漯河市近郊,辖23个行政村,3.5万人口,隶属省、市农作物丰产示范区;塘、澧二河穿境而过,环境优美,水利资源丰富。就是在这美丽富饶的土地上,源汇区法院大刘法庭以建一流庭室、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目标,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如一棵根深叶茂的法律常青树深深地扎根在这里。2011年3月被漯河市中院授予先进基层法庭;2011年被漯河市中院授予调解先进法庭;2012年被漯河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强化党组织建设 夯实审判工作基础 人民法庭是法院的窗口,是党联系群众的纽带,法庭干警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公信力。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头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院党总支的支持下,根据法庭的实际,成立了党小组。为发挥好党员的作用,该庭抓住“创先争优”活动这个机遇,结合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加强了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干警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公正廉洁意识。为密切法庭与群众联系,大刘法庭还收录大刘镇及周边村支部的联系名册,摸排各个案件矛盾点,利用党支部的力量强化调解,化解矛盾。为强化对干警的廉洁教育。该庭与各位干警签订廉政责任书,教育干警进一步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理念;年底又与干警家属签订廉政责任书,筑起廉政建设的“第二道”防线。高素质的队伍,产出高质量的“产品”。 近三年来,大刘法庭以收案961件,已审结957件,结案率达99%,调撤率70%,巡回审判率70%,全年无信访案件的好成绩,赢得了辖区党委、政府、干群的认可和好评。 强化便民举措 延伸司法服务关口 大刘法庭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不断改进便民举措,进一步亲密联系群众,不断创新便民举措,把司法为民落到基层。针对边远农村交通不便的情况,大刘法庭特别制作了法庭联系卡,上面印有法官电话、邮箱,群众有什么问题想咨询法官的,一个电话就能解决。严格落实省院关于“便民小黑板”制度,让法官了解群众困难,从感情上拉近与群众距离。 在原告董某与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董某提出与被告王结实解除婚姻关系,被告王某也认为双方婚前了解不深、婚后感情不和,同意和原告董某离婚。但是,在子女抚养的问题上双方争执不下。一天夜里,双方吵的不可开交,村干部拿出了大刘法庭的民情联系卡,接通了杨洪生庭长的电话,杨庭长马上带领书记员赶到了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原来原告认为女儿出生后一直跟着原告生活,而且孩子不能离开母亲,离婚后跟着原告更为有利于其健康成长;被告认为,双方离婚后,原告没有固定住所且无固定收入,不能给孩子一个稳定的生活和充足的物质保障。为孩子一事,双方矛盾升级,不肯退让。老杨经过耐心工作,适时提出离婚不离家的调解建议,被告腾出一间房屋供原告和女儿居住,直至原告安定下来。村干部热切的称赞“黑板、电话、联系卡”是大刘法庭的矛调三宝。 在日常工作中,大刘法庭加强法庭窗口建设,文明接待、细心解答,向群众免费提供来访须知、诉讼指南、诉讼须知等资料,为当事人提供全程诉讼指南服务。对当事人书写诉状、申请书有困难的,法庭根据当事人叙述帮助打印行文。并充分利用立案受理、送达文书等机会,向老百姓明理释法。 利用调解资源 共创平安和谐家园 大刘法庭充分发挥调解资源,通过建立与基层党组织联系,加强对社会法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及时与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等措施,使诉前调解和涉诉案件调解率大幅度提高,社会矛盾大幅度减少。近3年来,该庭所结案件调解率均达到70%以上,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原告雷某、陈某与被告源汇区某卫生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认为新生儿早产是由于卫生院诊断有误,错误进行剖腹产手术,致使婴儿出生时发育不全、重量不足、并发多种疾病,被告也未采取相应急救措施,致新生儿病危。被告则认为由于原告雷某的羊水不足,不及时进行剖腹产会有危险才在未足月的情况下进行剖腹产。原、被告坚持己见,案件的调解陷入了僵局。大刘法庭积极与大刘镇人大代表联系汇报案情,并与其所在党支部联系,寻求亲情调解,并及时对原、被告进行背靠背调解工作。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卫生院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支付原告孩子的医疗费用35000元。此案以调解结案,双方的矛盾化解了,彼此的心情平复了,此前为案件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开展巡回审判 巩固普法宣传阵地 大刘人民法庭处理的案件中主要涉及离婚、道路交通赔偿、合同纠纷等一审简易案件。他们牢牢把握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工作理念,在立案时对当事人作好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提示,在审理中帮助当事人树立“用证据来说话,用法律保护自己”正确的诉讼观念,他们积极开展巡回办案,不定期地深入乡镇、村屯巡回办案,把庭审开到田间地头,把案件结在群众身边,把巡回办案作为一种制度加以落实。针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在征得双方同意不需举证期和答辩期的情况下,立即调解或开庭审理,把庭开在村委会、田间地头、晒场上或树荫下,解决了偏远郊区人民群众诉讼不方便的问题,及时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深受群众欢迎。在审理后作好调处和判后答疑工作,让当事人赢得法理得当,输得心服口服。为推进“五五普法”进程,他们进企业、进乡村、进农户,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三年来,大刘法庭累计开展巡回审判500余次,开展普法宣传20余场次,深受群众好评。 曾几何时,他们一直在努力寻找着不足,他们一直在改进着工作,他们在探索着、追求着,他们是人民群众最信赖的人,他们是“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最忠实的践行者。 责任编辑:
纪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