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洪家强)
“没想到,十多年的货款,渝水区法院在短短几十天的时间就为我执行到位了,我非常感谢!”3月26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了当事人70多岁的老太太治美玲从日本打来的感谢电话,电话里治美玲激动不已。
2001年4月25日,原告治美玲与被告中美合资江西华美制药公司通过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约定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七万余元。调解书生效后,因被告一直未履行,原告于2001年8月24日向新余市渝水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告已濒临破产,无能力履行,该案当即被中止执行。十多年过去了,治美玲因家庭原因长期居住日本,此事一直搁置未处理。
3月1日,治美玲再次联系到了新余市渝水区法院执行局要求尽快处理本案。执行局接到电话后非常重视,积极部署执行人员分头查找被执行人中美合资江西华美制药公司的下落。通过工商查询,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已被康居生物药业公司吸收重组,早已不存在了。执行人员只能继续查找该生物药业公司的情况,然而该生物药业公司也早于2007年清算破产,公司资产已被处理。执行人员又找到该生物药业公司的原股东,然而各股东均表示公司已清算破产,公司的债权债务已作了处理,本案中自己不应承担责任。执行人员只能继续做股东们的工作,最后作为最大股东的灵华公司同意协商处理本案,双方通过国际长途电话协商后,达成执行和解,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执行款直接转入治美玲在日本的账户上,当天治美玲就收到了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