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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电话促履行 节约司法资源了纠纷
发布时间:2012-12-26 10:20:05


     本网讯(通讯员 徐松)   12月21日,当事人李亿山来到贵溪法院上清法庭办公室,领取了法院的判决履行款6174元,对法官表达了感激之情:“我向对方催促了好几天都没人理会,没成想法院一个电话对方就自动履行了”。

    原告李亿山与被告毕云锋因买卖灯具拖欠货款纠纷起诉到法院,2012年7月30日,该院受理后,对案件进行了调查,了解。被告毕云锋因酒店装修向原告李亿山购买灯具,原告出具灯具单据,被告签收并记明未付货款6124元。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还款未果。2012年10月31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毕云锋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李亿山欠款6124元,并承担诉讼费50元。2012年12月1日,判决生效后,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为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矛盾,转变一直以来被动立案的局面,对所有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都电话告知当事人自动来法院履行返款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此项举措开始后,贵溪市人民法院不仅大大节省了司法资源,树立了法院形象,同时也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中,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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