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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口遇困境欠款 法官千里一日调结
发布时间:2013-02-06 10:37:40
本网讯(通讯员 李军)
1月31日,江西省上高县法院锦江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拖欠货款引发的纠纷,双方约定了货款清偿时间,并表示以后仍将继续合作。
被告镇江市丹徒区正元制刷厂是做出口贸易的企业,2010年至2012年9月底在原告江西上高县至华木制品厂购买了数批油漆刷柄半成品,前几批货款都能按时支付,但自2012年起因国外的订单减少甚至很多原有订单被取消,导致企业流动资金不足、资金周转不灵,故一直拖欠原告江西上高县至华木制品厂货款共计21万元。原告江西上高县至华木制品厂多次与被告沟通货款支付问题却迟迟未付分文货款亦未得到明确的答复,于是原告将被告镇江市丹徒区正元制刷厂诉至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随即带着原告投资人驱车800多公里来到了镇江市丹徒区正元制刷厂找到了该厂的投资人,与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承办法官抓住双方都是长年的合作伙伴这一特点,进行劝解:虽然今年因为国外的经济形势不好,出口贸易难做,但困难大家都有,办厂经商都不容易,生意讲究信用,大家应该本着心平气和的态度好好商量。有了困难相互帮助一下,以后才能继续合作。双方听后,情绪冷静了下来。 找到调解的突破口后,承办法官进一步耐心劝导,终于让双方都作出了让步,签订了调解协议,原告投资人同意给时间让被告筹集货款,被告投资人也于协议签订当日支付7万元给原告,并对剩余货款约定了付款时间,该起欠款纠纷得到迅速解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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