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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中院:“流动法庭” 铺就为民路
作者:郑建华 崔晓翕 发布时间:2013-04-07 16:48:19
法官听当事人陈述案情
“真没想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能这么不辞辛苦,还没过完年就到我们乡下现场办案。”日前,黑龙江省宁安市的李某签订调解协议后,对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流动法庭”连声感谢。
去年,被告人李某承包了一个房屋维修工程,并雇佣柴某和杨某干活,由于杨某操作不当,将本案原告柴某砸伤。由于李某不积极赔偿,柴某将其诉至宁安市法院,经多次调解也未能达成一致。为此,中院民一庭三名干警驱车100公里到纠纷案件发生地现场开庭,成功使案件调解,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一辆车就是一个法庭,车子开到哪里,案子就审到哪里,法律服务就送到哪里,这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 从曾经不知去哪里打官司、怕打官司到现在的上门服务,老百姓对法院的认识有了改变,法院把过去“高高在上”的姿态转变成贴近民生的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流动法庭”承诺,真正将“接地气、连民心”活动落实到田间地头。 为了确保“接地气、连民心”服务群众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到位,牡丹江中院立足实际,共推出了包括“流动法庭”在内的“五项措施”,进一步推进“司法为民”,深化便民服务。 在“司法为民”服务过程中,牡丹江中院通过打造“流动法庭”服务品牌,开展了“四便民”服务,制定出台《全市法院关于推进流动法庭巡回审理民商事案件的规定》,采取巡回审判、带案下乡等方式,派出民商事法官农忙时节到田间地头开庭、到集体诉讼案发地开庭、到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家中开庭,按辖区设立案件巡回审理流动站、联系点,实现一乡一个流动站,一村一个联系点。 为了更好地回应群众诉求,让“绿色通道”真正通起来。他们加强了立案信访窗口、弱势群体绿色窗口建设,实行“一站式”的诉讼引导服务。通过快速办理涉及弱势群体的民生案件,加大对困难当事人诉讼费减缓免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法律服务贴近百姓,关键是要了解群众需求。牡丹江中院还进一步深化“百千万”活动,实施“前瞻性”服务。结合市委政法委“双百共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访百企、进千村、走万家,送温暖、提建议、促发展”活动,定期定点走访调研,宣讲法律知识,提供司法建议,使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成为常态化工作。 立足矛盾化解,牡丹江中院推动了“贴心式”服务。在日常工作中,以立案审查工作为机制,以司法调解为平台,选聘懂法律、素质好、热心为人民群众办事的司法调解员为人民陪审员,集中培训,以案定补,将立案审查调解程序前移,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屯,大事不出乡镇,矛盾解决在基层的目标。 公正、廉洁是司法为民的前提。为了让当事人感受到公正,让社会各界看得到公正,牡丹江中院通过推进“十大公开”,促进“开放式”服务。在法院门户网站上创建“审判公开”栏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评判,及时准确地通过跟帖、电话回复等方式,解答人民群众、案件当事人的异议或疑惑,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保公信。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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