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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院评选“爱民法庭”推进法庭建设
发布时间:2013-03-06 14:10:57


     本网讯(通讯员 王伯明)   近日,喀什中院党组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研究制定“爱民法庭”评选标准,要求基层法院把人民法庭建成爱民亲民的窗口。  

    评选标准要求基层法庭要设立“宣传栏、文化墙、指示牌、开放日、普法册”。每个爱民法庭都要有宣传栏,公开办事流程、办事指南;定期邀请农民群众代表参加法庭开放日;在重大节假日开展有主题的法制宣传;大力开展巡回法庭、巴扎法、田间地头法庭,农家小院法庭,方便当事人诉讼。同时,结合地域特点从远处着眼,从细节入手,将法庭打造成人文关怀气息浓郁的“庭院式人性化法庭”,让当事人感受到人性化的关怀,促进办案效率,增进法官与当事人的互信。从而把每个法庭打造成为一个亲民、爱民的窗口,全面展示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和政治环境。

    评选标准从人民法庭的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指标,把人民法庭建设成为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公正高效的现代法庭。评选标准的制定有力的推动了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是两级法院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具体措施,也是两级法院认真践行“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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