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甲乾)
3月2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中级法院执行局长会议,部署开展为期8个月的超期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
会上,河南省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宏昌就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抓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底线意识和团结意识,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二要抓本部门干警党风廉政建设。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从严要求下属,发现不良苗头要及时预防、及时纠正。三要抓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要重点解决执行不规范、执行不廉洁问题,切实做到严格依法、依规执行。
河南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宋海萍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她对开展超期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把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与清积活动同安排、同部署。要严格依法、依规执行,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违纪执行的情况,确保活动依法有序进行。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中院党组要高度重视此次清积活动,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和工作措施。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清积活动领导小组,确保该项活动顺利有效开展。三要逐案制定执行预案。要认真排查超期执行积案,摸清底数,实事求是地将全部积案登记造册。对每一起执行积案特别是超期三年以上及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要制定详细执行预案。四要加大对“赖账户”打击力度。要把清积活动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结合起来,定期向社会公布“赖账户”名单。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加大对“拒执罪”的适用力度,有力震慑和制裁“赖账户”,促进执行积案化解。五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各种载体集中报道活动内容,突出对典型案例特别是“拒执罪”案例的宣传报道,以案说法,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六要严格落实异地执行审批制度。需要出省执行的,要严格按规定逐级报省法院批准。对外地法院到本省执行的,要积极予以协助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