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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委会数调邻里纠纷未果 巡回法庭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3-03-14 08:59:56


     本网讯(通讯员 黄荣叁)   一起因相邻关系纠纷引发争议,虽经乡调委会多次调解后双方仍持异议,最终诉上法院。3月13日,广西凤山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法官们没有机械坐堂办案而是主动到村主持调解,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邻里关系和好如初。

    罗立家与黄阳三父子一户是邻居关系。2007年黄阳三父子一户拆旧建新房时罗立认为黄阳三父子建房超越其老房地界,影响其通行和住房采光,为此引发争议。2007年9月5日,乔音乡调解委员会到争议地点主持调解划分地界,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后罗立家以界线挖沟砌挡土墙。该挡土墙长15.4米,高1.8米,基脚宽39.75公分。黄阳家的小儿子黄良铭认为罗立家在其屋后砌的挡土墙占用其人行道和水沟,也影响其通行和采光,黄良铭主张其在协议书上没有签字为由,于2012年3月29日,黄良铭到县城雇请8个民工把挡土墙拆除,罗立家认为黄阳三父子拆墙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遂于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巡回法官主持现场调解中明法释理,从该案特殊关系出发,双方系邻里关系,平日里低头不见抬头见,两家不宜处于僵局,双方理应互谅互让、换位思考,也不宜树立到仇视地步。经过巡回法官不懈努力开导,双方当事人被巡回法官真诚朴实的大局意识诠释了为民司法的核心价值观所感悟。最终达成一致协议:黄良铭自愿赔偿罗立家财产损失1400元;拆除挡土墙的材料归罗立家所有。至此,一起历经6年之久的相邻纠纷案终于了解。

    (文中人物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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