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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偷车急于逃窜车毁人伤领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3-03-08 10:26:01


     本网讯(卢学知)   3月1日,广西河池市环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因被告人偷盗摩托车慌张逃窜,途中由于驾驶不当撞到路边的水泥护拦,造成车毁人伤的刑事案件,三被告人分别被广西环江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2年9月6日家住广西宜州市安马乡索敢村的被告人覃朱、蒙泉、覃化三人密谋决定到环江县城偷盗摩托车,当日中午三人即乘坐一辆两轮摩托车到环江县城溜达,寻找作案目标,在叠岭村村公所附近,三被告发现一辆无人看守的两轮摩托车后即安排被告人蒙泉、覃化负责放哨,由被告人覃朱实施撬锁行窃,盗车到手为了不被抓获,被告人覃朱驾驶被盗车往环江县城方向急逃。在逃到环洛公路5公里处时,由于被告人覃朱驾驶不当撞到路边水泥护拦,造成车毁人伤的交通事故。后被告人蒙泉、覃化丢弃被撞烂的摩托车将受伤的被告人覃朱抬上覃化驾驶的摩托车送到宜州市德胜卫生院治疗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481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覃朱、蒙泉、覃化的上述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但三被告在案发后和庭审中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其亲属当庭代赔了车主被损坏摩托车的修理费1347元,视为三被告人赔偿,且被盗摩托车已返还车主,没有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并且得到受害人的谅解,三被告人属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等,依照相关法规,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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