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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生歹念 拦路抢劫被判四年
发布时间:2013-03-07 15:33:41


     本网讯(罗应培)   都说喝酒误事,喝酒容易干糊涂事,20出头的小伙子杨小华就因小酌几杯后在酒精的作用下顿生歹念,干起了拦路抢劫的勾当,最终把自己送进了铁窗。2013年3月7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杨小华抢劫一案进行宣判,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杨小华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1年12月31日,被告人杨小华与黄庭、韦良(二人已判刑)在朋友家喝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途经隆林县德峨乡那地村下洞屯附近水安坝路段,遇到被害人尤荣驾驶摩托车搭载妻子、小孩回家,酒过三巡的杨小华在酒精的驱动下遂提议对尤荣进行抢劫,于是被告人杨小华、黄庭、韦良便停下摩托车截停尤荣的摩托车后,由黄庭持刀顶住尤荣的脖子,一伙人对尤荣进行围攻、殴打并抢走尤荣身上648元现金和一台手机(价值人民币245元)后逃离现场。黄庭、韦良在杉树脚路口被赶来的群众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小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使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杨小华的行为起主要作用,以主犯论处。终上所述,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温馨提示:美酒虽好,可不要贪杯,尤其不要在酒后干糊涂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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