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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生日宴上二人互殴 一人事后报复砸伤对方
发布时间:2013-03-06 10:38:51


     本网讯(王明新)   朋友生日宴会上,大家喝酒划拳玩得开开心心,不料酒后情绪失控发生争吵,男子黄小峰便动手打被告人王龙强,经在场人的劝阻才得以平息。被告人王龙强被打很不服气,散席后,便找来朋友助威,在黄小峰回家的路上,用石头砸中黄小峰头部。2013年3月4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龙强有期徒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30日晚,男子黄小峰和被告人王龙强一起到朋友家为朋友庆祝生日。席间,被告人王龙强与黄小峰发生争吵,黄小峰就先动手打被告人王龙强,经在场人劝阻才平息。散席后,被告人王龙强不服,要找黄小峰报复。至24时许,黄小峰驾驶摩托车在回家路上遇到被告人王龙强,双方争吵后打了起来,被告人用石头砸中黄小峰头部致轻伤。原告黄小炮受伤后经治疗,共支出医疗费16785.5元。案发后,被告人王龙强已赔偿受害人黄小峰经济损失人民币23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龙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黄小峰打被告人在先,存在一定过错,且案后被告人王龙强积极赔偿,遂作出上述判决。

    温馨提示:喜庆宴会饮酒助兴必不可少,但不要贪杯,多饮误事,后悔莫及!

    (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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