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冉丽华)
针对被执行人故意逃避执行、与法院打时间差的现状,2013年2月15日,广西凌云县人民法院决定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凌晨执行行动”,集中组织干警于凌晨4点集合出发,分片包块,按区域上门寻找被执行人,有效地执结了一批涉民生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执行效果。
2010年6月4日,在审理万兆宏与吴长行合同纠纷案过程中,法官主持双方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由被告吴长行限期补偿万兆宏补偿款1500元。但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吴长行并未按时履行义务。原告万兆宏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凌云法院执行局立案后,执行干警便多次到其家中寻找,但每次执行干警一进村,吴长行便早早得到消息而先躲起来,使执行干警们无功而返。通过此次“凌晨执行行动”,执行干警们于3月1日凌晨4时30分到达被执行人吴长行的家门口,待天亮才敲开其家门,终于将尚在睡梦中的吴长行堵在家中,在经过执行干警的思想工作下,最终将所欠的1500元履行完毕。
在此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已成功找到9个被执行人,其中,经过耐心谈话,督促自动履行5件;2件案件被执行人缴纳部分兑现款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名拒不执行者被依法拘留后自动履行。这次活动,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也依法维护了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