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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相约聚众斗殴均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3-04 10:00:46


     本网讯(黄芝芳)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聚众斗殴案,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许兵、梁小飞、何少军、何平有期徒刑4年9个月至2年5个月。

    2012年4月上旬,被告人许兵、梁小飞来到熊国根经营的动漫城,提出要放几台老虎机到动漫城,熊国根没有同意。过了几天,该动漫城的游戏机被人打烂,熊国根便怀疑是被告人许兵等人指使的。2012年4月27日,被告人许兵与熊国根在电话中约好到见面“约点子”(指斗殴)。被告人许兵便纠集被告人梁小飞、何少军、何平和何华(在逃)等人一同开车前往,由何平负责开车。期间,被告人许兵先后问何少军、何华能不能借到枪,何华讲可以。随后,被告人许兵等人便开车一起来到一村中,何华下车拿了一把自制猎枪和5枚子弹,放置于汽车后排。尔后,被告人许兵等人开车一同前往。被告人许兵等人到达后,被熊国根等人殴打,并被扭送至公安机关。经法医鉴定,被告人许兵伤情为轻微伤甲级,被告人梁小飞伤情为轻微伤丙级,被告人何少军伤情为轻微伤乙级。经枪支弹药鉴定,被告人许兵等人携带的自制猎枪系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另查明,2012年7月8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何少军在关押期间与胡小兵、梁超发现同监号的熊军军双手紧掐杜明的颈部,便一起及时制止了熊军军的行为,防止了严重后果的发生。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兵纠集被告人梁小飞、何少军、何平等人,与熊国根等人斗殴,并为斗殴让他人准备了枪支,其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已构成聚众斗殴罪。(文中案件人系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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