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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替上门女婿做主
发布时间:2013-03-01 14:11:20
本网讯(罗应培)
常言道“一个女婿半个儿”,可是这半个儿子也不好当,谁为其做主?2013年2月28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调结该起上门女婿离婚纠纷案件,原告黄平与被告王小雨自愿离婚,女儿王茵跟随原告黄平生活,由黄平自行抚养,被告王小雨给予原告黄平三万元经济补偿。
黄平系江西宜春人,2006年在广东打工认识了隆林姑娘王小雨,不久黄平发现自己深深爱上了小雨。黄平考虑到小雨家中无子,便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到小雨家当起了上门女婿。这上门女婿可没有黄平想象中的那么好当。摊上了个虚荣爱攀比的“公公婆婆”,黄平在王家的生活可谓是处处碰壁,2008年7月随着女儿王茵的出生,王家人嫌弃黄平不会生儿子,处处刁难黄平,小两口也经常为琐事争吵,家庭矛盾异常凸起,2011年4月,小雨索性抛夫弃子,杳无音讯了,这下黄平的生活陷入了两难的境地。黄平忍气吞声,低声下气的独自在家替小雨照顾老人,好好抚养孩子,本以为妻子会灰心转意。2013年春节,饱尽人间冷暖的黄平终于盼到妻子归来了,本以为一切会回到原来的轨迹,殊不知“一切都回不去了”。妻子把黄平当透明,春节期间竟未跟黄平说过一句话,也跟黄平分房而居,形同陌路,俨然成了一对名存实亡的夫妻。村里一起到广东打工的好心人也向黄平暗示小雨已经家外有家了,心灰意冷的黄平在煎熬中度过了人生中最寒冷的“春节”后于2013年2月17日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阅卷后,主动联系了被告在开庭前进行调解,起初被告小雨死活不同意离,还扬言“黄平生是王家人,死是王家鬼”,意图让黄平在家替她给老人养老送终,自己在外逍遥。承办法官耐心的倾听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细致的向被告小雨讲解法律关于重婚罪的相关规定,告知小雨“家外有家”的行为既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且小雨既然不愿与黄平履行夫妻义务,无论从情还是从理上来讲都不应该拖着黄平不放,还黄平自由即是还自己自由,没有感情维系的婚姻是不幸福的。经过法官悉心的调解,小雨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自私,且考虑到几年黄平也为王家做出了很多贡献,故同意给予黄平3万元的经济补偿费。且丈夫与女儿感情深厚,跟自己则毫无感情,遂也同意女儿跟随丈夫生活。至此,这位上门女婿终于摆脱这段不幸的“入赘之路”。 (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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