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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讨债不成反挨打 “老赖”赔钱还领刑
发布时间:2013-02-28 15:59:41


     本网讯(毛亚丙)   常言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富川一男子却因上门讨债反被打伤。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伤人者杨随乾除了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外还领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9月27日20时许,因唐河徐与杨随乾存在债务纠纷,唐河徐邀徐肖鑫到杨随乾家门口索债,后双方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被告人杨随乾持铁棍与持塑料棒的唐河徐、徐肖鑫打架,并将唐河徐的头部打伤。经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唐河徐的伤情程度为轻伤。同年12月17日,被告人杨随乾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另查明,该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杨随乾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唐河徐达成附带民事和解协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唐河徐对被告人杨随乾的行为予以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随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杨随乾持凶器伤害他人,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杨随乾当庭自愿认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该案系邻里民间纠纷引发,均可对被告人杨随乾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杨随乾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考虑被告人杨随乾某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好,取得被害人谅解,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其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宣告缓刑,遂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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