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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化建设为依托 打造高素质法官队伍
作者:张若梅   发布时间:2013-02-20 09:41:27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努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法院,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对法院发展的新要求。近年来,昂昂溪区人民法院始终把文化建设贯穿于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努力营造法院文化建设氛围,引领全体干警树立公平正义的道德观念,创设便民高效的物质载体,构建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倾情培育和弘扬法院文化,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以法院物质文化建设为基础,提升法官的职业责任感。

    物质建设是法院的一项基础工程,是法院文化的物质载体。建设先进的物质文化,对提升法官的职业责任感、自豪感、树立法院权威、维护法律尊严具有重要的作用。

    1、环境建设。以法院办公大楼为载体,将诸多法律元素融入到建筑、装饰和法院布局之中,营造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完善法院物质环境整体布局,从办公室、审判庭到内部设施均体现出庄重、威严、简洁、宁静的法院文化特色,突出法院风格。加大立案窗口、楼道走廊、办公室的建设力度,让全体干警时刻感受到一种浓厚的法文化气息,提高对职业的认同感、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激发工作热情和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2、信息化建设。在审判工作中注重融入科技成果,充分发掘科技力量,努力提高科技含量,把现代先进科技成果运用到法院文化建设过程中,达到以科技“提效率、促公开、助廉洁”的目的。经过努力,昂昂溪区人民法院现已实现人手配备一台电脑,满足了自动化的办公要求,同时在各办公室安装了局域网,实现了案件输入管理电子化,立案流程管理规范化,有效地提高了办公效率。通过在局域网开设法院动态、新闻广角、法官论坛等专栏,搭建起传达信息、交流思想、探讨研究的有效平台。

    3、文化设施建设。为了丰富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创办了电子阅览室,电脑均以宽带连接互联网,法官可以从这里了解时事政治,与外界交流经验,投发新闻、调研稿件。这些文化设施的建成,既使干警在紧张工作之余得到放松,既陶治了情操,又起到增强队伍凝聚力,倡导追求高品位业余生活、高格调法院文化氛围的效果。

    二、以法院精神文化建设为重点,建设法官核心价值体系。

    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的法院精神文化是先进法院文化的精髓,是法院群体的灵魂,它支配着法院群体的价值取向,决定着法院群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近年来,昂昂溪区法院围绕“强软件建设,全面提高干警素质”的目标,加强主题教育,强化各项措施,全力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文化氛围。

    1、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强化服务意识。

    以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权力观教育、领导干部作风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洁自律教育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了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院党组书记带头开展了专题讲座。院领导班子召开了“加强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院党组在原有的诫勉谈话的基础上开展了廉政谈话活动,对有思想道德、廉洁自律、作风纪律方面苗头性问题的干警,进行了告诫性、预警性、预防性谈话,及时提示和警示。

    2、强化知识更新,树立现代司法理念。

    昂昂溪法院院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每月指定一名中层领导走上讲台,主讲审判业务知识,讲课内容与审判实践紧密结合,通过长期坚持,法院干警的业务素质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另外,我院还有计划地组织干警参加学历教育,提高学历层次。目前,法院工作人员已取得本科学历36人、研究生学历1人、研究生在读2人。同时鼓励年轻干警参加司法考试,仅去年一年就有3人次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官任职资格,为法官队伍注入了新的活力。我院还坚持开展法律适用、庭审驾驭、文书写作等学习培训,并加强考核。通过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技能,干警驾驭庭审、处理案件的水平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三、以法院行为文化建设为载体,规范法官文明执法。

    行为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对法院群体各类行为的规范要求。昂昂溪法院主要从以下两方面抓好行为文化建设。

    1、倡导文明用语,规范司法文明的细节。

    结合法院实际情况,制定了法院文明用语和法官行为规范,要求干警工作时间统一着装、中午严禁饮酒、按时上下班和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做到仪表整齐、风纪严整、举止端庄、行为规范。文明用语则从接待来人、接打电话、外出执行公务等具体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提出了12条法官忌语,通过文明用语和行为规范标准的实施,使干警从小事抓起,从细处做起,规范好自己的言行举止,树立起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

    2、开展庭审观摩,促进庭审活动规范化。

    昂昂溪法院把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作为规定庭审行为、提高庭审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每年定期开展观摩庭审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组织代表参加,主要确定由各业务庭长、审判骨干担任审判长,选择相对复杂的案件进行庭审示范,组织其他干警台下观摩,让审判员在真案实例中掌握质证认证、查明事实、归纳争议焦点、控制庭审秩序等能力。参与观摩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庭审中审判人员在礼仪、仪表、语言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对促进庭审活动规范化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四、以法院制度文化建设为切入点,规范法官言行。

    法院制度文化是通过对法官群体的行为设定一定的准则,对司法行为和心理进行合乎目的性要求的调整,从而达到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法院形象的目的。我院通过大力加强制度文化建设,不断规范法官的职业行为,从而有力地促进法官公正司法,增强了社会公众对司法的认同感。

   一是积极构建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力求制度和管理无缝对接。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工作要求,健全队伍日常行为规范和司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定岗定责、细化目标、量化考核、硬化奖惩等措施,把每个干警的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机制中来,使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秩序化、科学化轨道。在制度建设过程 ,合理移植外地法院的成熟经验,使之与本院实际吻合。如在推行全员绩效考核措施时,简化了考核项目,加大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与干警的评优评先、立功嘉奖、职级晋升挂钩,近年来的评优评先活动完全依照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干警议论少、进行最顺利、大家最服气。

    二是大力营造人性亲和的管理氛围,使制度产生巨大的生产力。严格管理不是冷漠管理、严酷管理,昂昂溪区法院积极探索在严格制度环境中的柔性管理模式,每项制度的出台,都反复酝酿,多方讨论,把制度规范形成过程变成干警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过程。积极开展领导能力建设,锤炼领导艺术,提高管理水平,领导班子之间、领导与干警之间团结融洽,队伍的整体执行力有了很大提高。

    三是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在创新中求发展。完善案件质量客观评价机制,严格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强化了各个环节监督管理,建立科学、统一的审判质量评估体系,建立了法官办案质量档案和廉政档案,详细记载每一位法官结案率、发改率、调解率、息诉率、上访率、媒体曝光率以及廉政检查、考评被投诉举报、查处等情况。完善了诉讼程序规范运作机制。提高诉讼活动的透明度和民主性,除依法不得公开的案件以外,将审判和执行活动的全程公开;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全面监督立案、审判、执行、审限、结案等重要诉讼环节和执行环节。明确违法审判案件追究的职责部门、责任分工及协调方式。建立约束法官内外活动的制度,制定了本院“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准则”,强化对法官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

    五、以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为导向,提升法官廉洁自律意识。

    1、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注重正向引导与反向激励相结合,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教育鼓舞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引导干警算清廉政账,增强廉政文化的亲和力、渗透力和感染力,使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迪。坚持不懈地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岗位,健全完善能够切实预防腐败的有效工作机制和措施。严格执行最高院 “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六条禁令”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牢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真正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

    2、大力推进监督渠道建设。拓展监督渠道,更新监督方法。在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建立投诉中心,确定专人受理社会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受对法官违法违纪、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投诉。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联系制度。

    3、大力推进司法作风建设。开展“司法礼仪”活动,在规范司法的基础上,注重法官业内活动的言语、形象、做派,使法官与当事人互相尊重,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猜疑。在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对待当事人态度不端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开展巡回办案到社区、到田间、地头活动,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大力推进立案调解和刑事附带民事调节,从根本上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群众较为满意。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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