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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个立足”强化法院文化建设
作者:张智全 发布时间:2012-08-29 15:37:27
“国民之魂,文以化之;国家之神,文以铸之”。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文化改革发展为主题,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进军号角。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中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任务,历史地摆在了我们面前。文化建设,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精神生活水平的提高,是国家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定纷止争、弘扬和实践社会公平正义的历史使命,自然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参与者和捍卫者,全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铸就先进的法院文化,责无旁贷。
法院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人民法院的灵魂和血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精神镜像,更是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指引、审判活动的审美表达,负有构建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精神世界的重要职责。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国文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全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各级人民法院必须牢记使命,把深刻领会、大力宣传、全面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密切结合法院文化建设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找准法院工作与文化建设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坚定不移地强化法院文化建设,努力为实现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做出应有贡献。 一、坚持一个方向,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服务社会主义司法事业 常言道,旗帜是方向,方向决定成败。先进的法院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官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彰显“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最高法院高度重视法院文化建设,曾多次发文,要求把法院文化建设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并号召大力创新发展先进法院文化,并就先进法院文化在公正司法、彰显公平正义的重要地位、先进法院文化对强化法官精神支柱的重要作用等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赋予了先进法院文化新的时代内涵,为我们创新发展先进法院文化提供了根本遵循。毫无疑问,法院文化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只有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积极适应国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努力破解新情况新问题,才能继续走在社会的前列,肩负起引领先进文化发展的历史责任。 任何文化都是为一定政治服务的,法院文化自然不能例外。党的领导是核心,是我国政治体制的根本要求;服务社会主义司法事业,是我国司法人民属性的集中体现。因此,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司法事业的主导地位。文化作为历史文明的积淀,对社会发展方向起着引领作用。任何一个时代,真正被人民和历史认可的文化,都不可能回避主旋律,都离不开时代的主流声音。法院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先进文化的征程中,理应着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要求,自觉将其纳入党的领导下,牢牢把握住为社会主义司法事业服务的根本宗旨。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和服务社会主义司法事业,法院文化建设才能以主旋律引领其正确的发展方向;才能旗帜鲜明地引导广大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把正确的文化取向转化为坚定的理想信念。 二、紧扣一个主题,即始终以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为己任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既是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和灵魂,又是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方针。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切入点纵深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不仅是对政法核心价值观的有效弘扬,而且也是对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积极推动。毫无疑问,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必然要求,是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保障,是提升队伍素质、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司法工作的永恒目标。我国的司法权来源于人民,必须始终依靠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人民性是我国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作为体现法院精神风貌、展现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法院文化建设只有把人民性作为核心,才能确保正确的方向,牢牢把握司法领域意识形态的主动权、主导权、话语权;才能引导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有效抵御各种错误思想和观念的干扰与侵蚀,才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司法事业向前发展,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司法公正,国脉所系。公正是司法的灵魂,亦是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终极要求。诚然,司法公正可以通过对具体案件的裁判来展示,让人民群众能够实实在在感受到它的存在;但司法公正更多的却是以理念和信仰的形式,根植于深厚的文化底蕴之中,成为社会价值永恒的取向之一。在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法治进程深入推进,公平正义日益深入人心的条件下,作为司法灵魂载体的法院文化,只有以公正为出发点,才能自觉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才能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才能大力弘扬社会公平正义观念,才能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 执法如山,清廉如水。廉洁是司法的基石,亦是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古人云,“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故公生明,廉生威”。司法廉洁是人民群众和全社会对人民法院工作最为关注的焦点,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在当前司法廉洁建设任务依然繁重、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只有将司法廉洁思想贯穿于法院文化建设的全过程,坚持创新工作形式、丰富工作内容、建立长效机制,多措并举,才能教育引导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荣辱观,真正做到用廉洁约束言行,用廉洁维护法院司法形象,用廉洁提升司法公信。 三、创新两个载体,即创新法院文化建设的物质载体和精神载体 任何文化都有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属性。法院文化既可以通过一定的物质载体来体现,同时更多的则是通过精神载体来展示其深厚的内涵。因此,在建设法院文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正确处理物质和精神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始终做到二者兼顾,实现物质载体与精神载体的有机统一。 一方面,要切实规划好物质载体的建设,通过强化物质载体来展示法院文化氛围。物质是有形的,有形的物质能够折射出深邃的文化内涵。在现阶段,应本着展现法院文化内涵的原则,对法院建筑予以合理的构建。如在建筑风貌上尽量体现法律庄重、肃穆的精神;在内部构造方面,多融合一些法律的元素,给人处处洋溢着法律至上的浓厚氛围。当然,还可以通过建设文化长廊、开设法官书屋等方式,努力营造一种有别于其他单位或系统的文化氛围。 另一方面,要切实创新精神载体。人都是有精神追求的。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就是要用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用高尚的情操塑造人,从而引导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自觉践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从这个意义上说,精神和灵魂的塑造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只有坚定不移地塑造正确的精神和灵魂,才能引领对法官自觉提炼、升华与超越人生价值观,不断谱写法院文化建设的崭新篇章。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吹响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时代号角,作为先进文化建设的参与者和捍卫者,人民法院必须牢记使命,不断强化自身文化建设,努力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历史潮流中,交出满意的答卷!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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