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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法院召开民商事审判业务学习会
发布时间:2013-02-17 13:41:31


     本网讯(安秋旭)   2月17日上午,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召开民商事审判业务学习会,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审监庭及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审判人员参加了会议。院长王维武主持会议,副院长李乔及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王宁出席会议。

    会上,副院长王宁首先传达最高人民法院《二○一三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重点》。民商事审判担负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艰巨任务。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基层法院要着力做好重点领域、重大敏感案件的民事审判司法政策研判,积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民事审判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践行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审判理念,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贯彻落实新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的新规定,并将司法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收集、整理、研究工作;继续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切实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规定,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树立良好司法形象;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保持清正廉洁,打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廉政氛围。

    最后,院长王维武希望全体民商事审判人员认真领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13年民商事审判重点工作的要求,在司法能力提高、司法质效提升、便民利民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上下功夫,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勤于思考,将业务知识学习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定期组织开展业务研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法官业务素质和审判质效;强化全局意识,坚持能动司法,努力为发展大局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坚持司法为民,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维护群众利益;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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