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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开设赌场收取红利获刑
发布时间:2013-02-07 10:19:44


     本网讯(熊芳琴)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开设赌场案,一审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文近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2011年至2012年初,被告人文近生在自己家中为赌博人员提供牌九等赌博工具,开设赌场,邀集李平南、林应高、葛圣兵、毛加园、尚一明等人进行参赌,每次庄家封庄时按赌博输赢金额,均要付给被告人文近生200至300元不等的抽头费,被告人文近生的亲戚在赌场内放高利贷,文近生从参赌人员处收取红利数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文近生以营利为目的,非法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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