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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两小伙误入网络赌博点做管理员分别获刑
发布时间:2012-01-13 15:52:3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勇慷)   广东省化州市的年轻小伙子杨某艺、彭某毅经人介绍来到广西那坡县打工,却误入岐途,经营赌场。2012年1月12日,那坡县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1年3月中旬至4月初,杨某艺、彭某毅等人经人介绍相继来到那坡县平孟镇平孟街、北斗街。住在由王国茂(另案处理)已经在平孟街、北斗街租好的房子,并由王国茂安排工作,杨某艺、彭某毅分别下到设置的各网络赌博点做管理员,每天到赌博点上班两个时段,即中午12时至下午5时,晚上7时至深夜12时,主要负责对参赌人员的收钱和找补工作,上下班由王国茂专车接送。

    经群众举报,2011年4月12日晚,公安机关突然搜查中,杨某艺和彭某毅在各自赌场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缴获赌资15359.50元,电脑显示器、主机、无线上网卡等一批,汽车三辆。

    杨某艺、彭某毅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那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杨某艺、彭某毅明知他人开设赌场仍然受雇担任管理员,二人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开设赌场罪。在共同犯罪中,杨某艺、彭某毅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杨某艺、彭某毅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另外,杨某艺、彭某毅违法所得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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