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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给力执行 五农民工喜领欠款
发布时间:2013-02-06 16:35:47


     本网讯(通讯员 何芳华)   春节将至,许多农民工都想领到欠款高高兴兴的回家过年,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加大执行力度,成功执结五起农民工欠薪案,为五农民工追回欠款,提前为他们的春节“献礼”。

    申请执行人覃高、韦海、李强均为广西河池某公司的单位职工,2011年4月15日,被执行人广西河池某公司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决定从2011年4月16日起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并于2012年6月28日分别与三人达成仲裁调解,同意分别补发给覃高三人经济补偿金8966元、9296元、5501元。然而偿还期限届满该公司仍不自动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覃高三人于2012年12月10日向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李玲与某股份公司河池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该公司给付补偿金5505元给李玲,判决生效该公司仍不履行,李玲于2012年12月18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以上四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局执行局长组织执行法官开会,强调春节将至,一定要特别重视农民工的案件,争取年前执结,让农民工能安心回家过年。经过执行法官一个多月的努力,多次到被执行人处做工作,终使上述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义务,避免因强制执行而造成执行期限过长,使农民工不能及时领到欠款回家过年情况发生,现四位农民工已顺利领到欠款,该院执行局也得以成功执结四起农民工案件,为新的一年开了个好头。

    (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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