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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阳法院为6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2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3-03-13 08:21:44
本网讯(通讯员 梁兴 黄政杰)
3月12日早上,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接到田阳至定夜二级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的电话“付永宏、关楚玲欠6名农民工的工资已经转至法院执行账户”。局长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2009年9月23日,付永宏、关楚玲与田阳至定夜二级公路工程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签订《公路施工协议》,明确由付永宏、关楚玲承包田阳至定夜二级公路工程合同段基土石方、砌体工程及涵洞工程等分项工程。2011年3月4日至8月10日,农保地、梁振林、黄少锋、蒙凤娇、麦秋莲到被执行人付永宏承包的工地做工,经双方结算,被执行人尚欠6位申请执行人共121247元。6名申请人多次向付永宏主张支付欠款,付永宏以未结清工程款为由,不予支付。2012年2月24日,农保地等6人向田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付永宏、关楚玲支付工资。经法院审理后判决由付永宏、关楚玲连带支付农保地、梁振林、黄少锋、蒙凤娇、麦秋莲工资121247元。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农保地等6人于2013年3月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田阳法院受理该系列执行案后,急群众之所急,局长亲自承办该系列案。因被执行人付永宏、关楚玲是外地人,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又是错误的,承办法官多方查找都找不到被执行人。经查询付永宏、关楚玲在田阳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执行人员马不停蹄赶往田阳至定夜二级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得知付永宏、关楚玲在该项目部还有工程款。 得到这一情报后,分管执行工作的领导立即作出指示,要求执行法官做好沟通工作,要求田阳至定夜二级公路项目经理部协助扣划付永宏、关楚玲的工程款121247元。该项目经理部同意协助,但表示目前还未结算,可能要等一段时间。 为了尽快落实这系列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法官多次到田阳至定夜二级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询问工程款结算情况。2013年3月12日,该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来电告知,付永宏、关楚玲欠6名农民工的工资已转到法院执行账户。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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