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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工人被拖欠近80万 法官努力工钱有着落
发布时间:2013-02-05 14:50:40
本网讯(通讯员 雷智 钟绍华)
辛辛苦苦劳作二年的报酬,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在年前得到及时兑现,谢水平、林全友等31人心头暖暖的。2月4日,谢水平代表参加诉讼的31名当事人专程致电江西省南城县法院的杨法官:“谢谢法官,这下过年的钱有着落了!”。
2010年6月,江西南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将部分工程承包给南城县市政工程公司。南城县市政工程公司承接该项目工程后,雇请林全友等31人为其运输沙石材料及做小工。2012年8月8日工程完工,但南城县市政公司并未按时足额给付林全友等人的劳务工资等费用,后林全友等人多次向南城县市政公司催款未果。 12月18日,林全友等31人相约一起到南城县法院,要求县市政公司立即付清拖欠的款项。考虑到该批涉民生案件情况紧急,该院当即成立了专案组,抽调有经验的法官具体负责。 12月19日,该院领导及办案法官共同约见了诉讼双方当事人,并做好疏导工作,及时稳定双方的情绪。经调查核实,南城县市政工程公司尚欠林全友等31人工资款763171元,但因江西南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尚未与南城县市政工程公司结清工程款,故南城县市政工程公司暂无资金支付林全友等人工资款项。 承办法官在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后,被告南城县市政工程公司当即与江西南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催其尽快结清工程款。办案法官也联系到江西南城南方水泥公 司负责人,告知其发包的项目工程施工方林全友等人因拖欠工资已经将南城县市政工程公司诉至法院,督促其务必尽快将工程款落实到位。 经三方反复磋商,江西南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同意最迟于2013年1月14日结清工程款。为确保该案能顺利执行,该院于12月20日依照林全友等人的申请做出诉讼保全裁定,扣留南城县市政工程公司在江西南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工程款80万元。 12月24日,办案法官再次约见双方当事人,经向林全友等人说明案件进展情况并做其思想工作,林全友等31人一致同意再宽限一段时日。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南城县市政公司于2013年1月底以前一次性付清原告林全友等31人运输费及工资款763171元。 (文中姓名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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