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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19农民工跨市讨薪成功
发布时间:2013-03-18 09:18:45
孟贺明从宜阳法院民二庭庭长手中接过工资卡
本网讯(通讯员 李惠民 张国钦)
3月15日,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崇礼乡农民孟贺明从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法院民二庭庭长丁战芳手中接过工资卡时,感激之情,难以言表。
2012年6月,孟贺明、孟雷鹏等19名上蔡县等地农民,经刘某介绍,到宜阳县某公司建筑工地打工。孟贺明说,他们打工的是由湖北省某公司承建的宜阳某公司的工程,他们19人在这里打工半年多,到临近春节时,这两家公司共拖欠他们工资19万多元,使得他们无钱回家过年。他们心急如焚。2月3日(农历腊月二十三,俗称小年),宜阳法院得知这一信息后,急农民工所急,提前介入,民二庭庭长丁战芳、法官梁连杰等人,经多次与两公司协商,两公司同意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先行支付农民工6.5万元,使农民工先回家过年。 在春节后进入诉讼程序时,丁战芳庭长发现,这19农民工即没有与宜阳某公司、湖北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也没有口头协议,介绍人又神秘失踪,只有一份他们自己制作的出勤记工表,上述两公司又未签字确认认可。就是说证据很不扎实,要想成功讨薪,困难很大。为了使农民工汗水不白流,丁、梁两法官从春节后上班第一天起,就专心帮这19农民工维权,他们到19农民工打工的工地调查、走访、取证,先后与两公司8次协商,最后终于使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两公司总共支付19名农民工14.3万元,扣除春节前已付的6.5万元,再付7.8万元,并于15日将工资卡交给了法院。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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