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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会泽法院调解优先解老怨
发布时间:2013-02-04 09:18:54


     本网讯(通讯员 区鸿雁 柳开方)   打官司耗时耗力不说,即便是赢了官司,到了执行也不一定顺利。如何摆脱这种困境?怎样才能案结事了?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法院在涉老案件中推行调解优先,努力把纠纷化解在老人家中,把民怨消除在萌芽状态。

    摆放着“握手”工艺雕塑的调解室内,一对父子正在接受法官的耐心劝解。与法庭上双方剑拔弩张的情形截然不同的是,现场的气氛平静和谐。一个半小时之后,儿子主动拉上老父的手离开了法庭。该院经过深入调研总结,丰富完善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冷却调解法、借力调解法、亲情调解法等“调解十法”,总结提炼出“认识高点→态度好点→用语暖点→耐心多点→调撤高点→满意多点→效果好点”的“7点”链式调解心得,并将案件调解率、当庭履行率、群众满意度等“软指标”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使“调解出和谐、调解出能力”成为全体法官的共识。此外,整理编印与办案有关的常用民间谚语、俗语、名言警句等《法庭常用民间谚语300句》指导调解,用老百姓的话语表述法律、法理、道理等,把法律语言转换成符合法律精神的群众语言,使群众听得清、听得懂、听得明。

    前不久,家住会泽县娜姑镇的七旬老人王大爷反映,他与长子共同生活,但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吃饭喝水都成了问题。案件受理后,娜姑法庭庭长张惠英多次与被告电话沟通,对方一直以其在外地打工为由拒绝应诉。得知被告回家的消息,承办法官主动赶赴王大爷家先做被告的思想工作。了解到老人经常说三道四影响了儿子的生活和经营业务的症结后,劝导双方要互相理解,检讨不是。双方最终达成被告每年给老人300斤大米,60斤猪肉,10斤油的赡养协议 。

    法官们把审判台搬进了村民院落、建筑工地、厂矿企业、炕头病房,根据不同的矛盾纠纷,施以法律法规、道德民俗配就的不同“药方”,从“神经末梢”活血化瘀、软坚散结,确保了农村社会肌体的康健。这种在百姓家门口开庭审案的方式,既方便了群众,又消除了打官司费时、费力、费钱的情况,使他们获得了低成本、易接近的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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