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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男子长期虐待父母被其弟“为民除害”
发布时间:2013-01-31 11:31:04
本网讯(汪次安)
广东省乳源瑶族自治县东坪镇茶坪村民赵拉高好逸恶劳,偷鸡摸狗,且长期虐待父母,去年7月10日晚被其弟弟赵德当“为民除害”。昨日(1月30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时,村委、村小组以及村民联名上书,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7月10日晚,被害人赵拉高在其弟弟赵德当家里喝酒聊天时发生争执。赵德当便将赵西担(赵德当、赵拉高的母亲)、赵才美(赵德当的继父)叫到家里与赵拉高理论。在理论过程中,赵拉高先行殴打赵西担,赵西担于是跑回自己房间拿出一把开山刀回到客厅,持刀从上往下砍了赵拉高头部几刀。赵西担、赵才美因为害怕躲进了其房间内。赵德当砍完后走进赵西担的房间,告诉赵西担、赵才美自己砍伤了赵拉高。赵西担问赵拉高死了没有,赵德当说不知道。赵德当再次回到饭厅,看到赵拉高还躺在沙发上动来动去,赵德当想起赵拉高平时好逸恶劳,偷鸡摸狗,且长期虐待父母,搞得他们一家人在村里好没面子,于是又持刀砍了赵拉高喉咙部位一刀,致赵拉高当场死亡。赵德当又去到赵西担房间说赵拉高已经死了。赵西担听后表示,像赵拉高这样没用的儿子死了就算了,将他丢到村外的坝头。随后,三被告人用清洗现场的血迹,并用棉被、床单和塑料纸将赵拉高尸体进行包裹,再由赵德当、赵才美两人抬到离村子一公里左右的水电站坝头丢弃。 在昨日法庭上的举证质证环节,公诉机关宣读了一份由赵德当4位姐姐妹妹、27位村民联名签字画押以及村委、村小组盖章的《刑事谅解书》,认为死者赵拉高长期以来虐待母亲,游手好闲,小偷小摸行为严重,长期要母亲给钱,如不给就打。总而言之,赵拉高品行很坏,在当地影响极坏,是死有余辜,可以说是为当地和赵家除了一害。为此,请求法院对三被告人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赵德当用刀砍击他人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被告人赵西担、赵才美在明知赵德当将他人杀死后,仍参与清理现场、处理尸体,其行为均已构成包庇罪。诉请法院依法判处。 此案法院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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