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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女子因男友儿子尿床将其虐打致死受审
发布时间:2013-01-18 14:44:59


     本网讯(通讯员 侯迅)   2012年1月7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外籍被告人魏娜娜(自报缅甸国人)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魏娜娜自称系缅甸国籍人,自16岁被拐卖至中国大陆福建省。2008年7月,被告人魏娜娜(自称现年22岁)与被害人小林的父亲张某在在福建相识同居,商定前往重庆石柱共同生活。

    2012年6月,因姑姑张美打算外出务工,原来长期在姑姑家生活的8岁幼童小林被父亲张某接回自家中。小林年幼顽皮,为此常受魏娜娜虐待。

    2012年7月29日凌晨5点,已有7月身孕在身的魏娜娜因小林尿床心生怨恨,遂用黄色透明胶布封住小林的嘴,将小林推倒在二楼过道处,并抓住小林手臂连续多次用力摇晃,用小林后脑撞击木地板。同日16时许,魏娜娜又在自家屋外用木棒连续击打小林背部、头部等,用木棒戳小林的腹部,后用力将其推倒,致小林后脑着地,造成重型颅脑伤、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组织挫伤。2012年8月1日凌晨1时许,小林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小林系钝器作用致重型颅脑损伤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魏娜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魏娜娜对指控事实和罪名未提出异议。

    根据新刑诉法规定,兼本案因涉及外国人犯罪,被告人犯罪时系怀孕妇女,重庆四中院高度重视该案审理工作,开庭前及时向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并为其指定了辩护人。

    (文中其他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舒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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