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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犯工地作案被发现后打死看守人焚尸灭迹
发布时间:2012-11-07 15:22:56


被告人出庭受审。
     本网讯(李佳)   11月6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公开审理23岁男子郭文彬涉嫌抢劫一案,其被指控在盗窃电缆被发现后杀人又焚尸。

    案发前,殁年61岁的被害人冯某是昌平区东小口镇一个废弃建筑工地的看守人,而被告人郭文彬曾在2008年10月27日因盗窃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2011年7月因殴打他人被顺义公安分局行政拘留十日。

    据检方指控,2012年4月9日下午2点左右,郭文彬携带工具潜入昌平区上述工地,在实施盗窃时被看守人冯某发现。为抗拒冯某的抓捕,郭文彬先后对冯某拳打脚踢、踏压胸部、闷堵口鼻,致使冯某机械性窒息合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随后,为掩盖罪行,郭文彬又纵火焚烧冯的尸体。2012年4月12日,郭文彬作案后被警方查获归案。

    据郭文彬供述称,此前他曾在案发工地偷过电缆,案发当天他去工地观察现场准备再次作案时被冯某发现,于是二人厮打起来,冯某被他打的满脸是血、奄奄一息。他见冯某不行了,于是将冯某身上的血用棉花擦了擦,然后想把尸体藏到偏僻的卫生间里,可是又怕被人发现,于是就焚尸灭迹。

    检察机关认为,郭文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盗窃,随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人死亡,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他有前科劣迹、纵火焚尸等情节建议判处死刑。

    听到“死刑”两个字,坐在旁听席的郭文斌的母亲愣了一下,再听到儿子不持异议、辩护人恳请法官判处死缓后,她一下子从旁听席最后一排冲出来要抱住儿子,被法警拦下。在法官多次向其释明法庭纪律后,郭文彬母亲仍抑制不住激动的情绪,哭倒在地。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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