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肖福林)
在发现自己家的电视卫星接收器上的线掉了后,怀疑是同村人所为并用剪刀伤害对方致其死亡。日前,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被告人黄小平的上述行为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12月5日晚22时30分左右,被告人黄小平家的电视机无法收到信号,其妻子杨某检查电视卫星接收器时发现是线掉了,认为是他人所为,同时听到有脚步声往被害人黄某家方向走,便对着黄某家方向骂人。黄小平听到后走出房间与其妻子杨某一起叫骂,并从屋内拿出剪刀准备接线。被害人黄某听到骂声从家中出来问黄小平在骂谁,黄小平讲:“我骂谁你心里还不清楚吗?”而后二人发生争吵并相互拉扯。在拉扯过程中,黄小平用剪刀捅入被害人黄某的右大腿。黄某走向家中时倒坐在了一水井旁边,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黄某系被他人用刺器刺破股动脉致急性大出血休克死亡。经精神病司法鉴定,被告人黄小平案发时无精神异常,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小平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