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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让想念孩子的母亲有家不能回
发布时间:2013-01-30 15:51:35
本网讯(何彬琳)
1月30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丈夫酒后施暴而引发的离婚纠纷,一个即将解体的家庭,经过法官悉心调解后,终于重新和好,夫妻双方领着一对儿女双双把家还。
陆彩虹与王永亮于1995年结婚,婚后夫妻共同生育一男孩,后因陆彩虹大哥病故而共同收养其女儿。有儿有女,日子虽然清苦,但是陆彩虹一直勤勤恳恳劳作。然而,王永亮却不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家庭,整日在外吃喝玩乐,妻子好言相劝却屡屡遭打,打完了人,又苦苦哀求其妻原谅,如此反反复复。最终,其妻无法忍受王永亮的家庭暴力和虐待,于2006年离家出走, 2007年7月,陆彩虹因想念小孩而回家探望,王永亮却以死相逼,无奈之下只好连夜再次离家出走,从此有家不能回。为了能见到自己的孩子,陆彩虹只能一纸诉状将自己的丈夫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分析出王永亮还是想挽回这个家,而陆彩虹这些年在外也很想念自己的孩子及家乡的一切,于是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开导之下,夫妻双方和好如初,王永亮也在法官的见证下保证从今以后做个好丈夫。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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