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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连线巧执陈年案 六旬老汉领钱开心过年
发布时间:2013-01-28 10:27:22


     本网讯(黎坚 潘晓标)   “你好,你是王平吗?我是武宁法院执行人员……”1月25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巧妙利用电话连线,促使一起五年久执未决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得以顺利和解执结。

    原来,2005年李运根在福建经营切大理石刀片店,王平则在附近承包大理石加工厂。王平先后5次在李运根店内赊购刀片共计49863元,后李运根经多次催讨,王平久拖不还。无奈,李运根诉至武宁法院。2008年3月21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王平偿还原告李运根欠款49863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拒不履行。于是,原告李运根于2008年5月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本院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平履行了案款10000元,同时退回了部分所购买的大理石刀片,退回的大理石刀片经过双方共同协商折抵3000元案款。此后,法院执行人员多次赶赴王平家中,但王平一家多年外出打工,下落不明,家中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1月23日,执行干警再次赶赴被执行人王平的家中。到达王平家后,执行人员了解到王平一家现仍然在外打工,只有年迈的双亲独守破屋。在向他们说明法院的来意后,两位老人对法院有一定的抵触情绪。后在执行人员以及该村村支书的耐心说服下,老人向执行人员提供了王平夫妻的联系电话。

    在执行人员与王平取得联系后,王平对该笔欠款没有异议,但其向法院表示目前经济较为困难,希望申请人李运根能够放弃一些案款,并可以给予一定的还款期限。考虑到申请人李运根为外地人员,执行人员随即与申请人李运根在电话里进行了沟通,李运根明确表示时间不能再拖,但可以同意放弃一些利息。此后,执行人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在电话里就还款数额进行协调。最终,在法院的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平向申请人李运根一次性支付案款32000元,其余案款及利息则自愿放弃。

  1月25日,被执行人王平委托其家人将32000元送至法院,执行人员立刻通知了李运根到法院领取案款。在法院领走案款的那一天,这位六旬老人握住执行法官的手激动说到:“这么多年没有拿到的钱,我都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想不到你们在电话上就帮我解决了,感谢你们帮我要回了这笔钱,今年终于可以过一个开心年了!”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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