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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收购近3万斤稻谷不付款玩失踪被判2年
发布时间:2013-01-28 13:41:41


     本网讯(通讯员 王海波)   2013年1月25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万四平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07年至2009年,被告人万四平在南昌县幽兰镇杨树村承包水田种植水稻,与该村村民熟悉。2011年7月下旬,被告人万四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该村村民对他的信任,以1.1元每斤的价格,先后收购被害人朱余福等九位村民稻谷共计29882斤,并口头承诺收完稻谷后三天内付款。万四平收取被害人稻谷后,分别以1.12元每斤、1.13元每斤的价格销售给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和南昌县塘南镇协城粮食加工厂,获得卖谷款3万余元。随后,被告人万四平关闭手机携款潜逃,至今仍未归还所欠稻谷款。经南昌县价格认证中心估价:被骗29882斤稻谷价值人民币33767元。

    被告人万四平于2012年8月8日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万四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3767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利不受侵犯,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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