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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打着“解冻民族资产”幌子诈骗领刑
发布时间:2013-01-25 09:48:41
本网讯(通讯员 秦小燕 黄建淮)
一名男子打着“解冻民族资产”的幌子,以李艳辉的身份编造不同的谎言行骗,以投资入股“解冻民族资产”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诈骗财物的,近日,被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08年初,被告人黄科在南宁认识了“解冻民族资产”组织的“大哥”和“五哥”,两人叫其负责联系张黄镇的“解冻民族资产”事项。之后,黄科以“李艳辉”假名字和张黄镇的包松联系,声称其是“中国民族资产解冻局”的高级管理人员,由其负责联系张黄镇参加“解冻民族资产”的人员以及相关事项,并多次打电话给包松,以领取60年补发工资为理由,叫包松负责收取每个会员203元费用。 2008年5、6月份的一天,被告人黄科第一次来到张黄镇以“李艳辉”假名字和包松、翁健等人谈论“解冻民族资产”。之后,便多次来到张黄镇,要求包松、翁健负责发展会员并收取每个会员203元费用,将收到的费用存到用户名为梁某的尾号为8339的邮政储蓄账号,包松将收到的会员费合计10500元汇进了该账户。被告人黄科在张黄镇和包松、翁健等人谈论“解冻民族资产”时,又骗造了一个谎言:“民族资产解冻组织”在钦州等地方建造了大量的房子,凡是会员只需交2800元办理房产证就可以分到一套房子。一开始,包松、翁健等人都不太相信,都没有交钱,但到2010年以后,经过被告人黄科的多次宣传,大家渐渐信以为真,都同意交钱,被告人黄科便催翁健赶快收钱以办房产证。 2010年10月8日,被告人黄科再次来到张黄镇,叫包松、翁健、覃某等人交钱办理房产证。在吃饭时,北方人黄科对翁健说没有钱了又不带身份证,叫翁健用他的身份证开一张卡折合一的邮政储蓄账号,以便其老婆汇钱进去。办卡后,黄科回到饭桌对翁健说取钱,存折和卡都没有用了,当着众人的面将一张存折撕掉、把一张卡折断,但当时实际上撕掉的是其他的存折和卡,被告人黄科还留着以翁健名字开的存折和卡。 2010年11月的一天,被告人黄科又来到张黄镇,在和翁健、覃某、黄科、宁某、李某等人吃饭时,谈到收钱办理房产证手续费的事,为了骗取信任,被告人黄科提出可以将钱存进翁健的一张储蓄帐号,将卡放进一个保险箱内,保险箱由他们保管,将来办好了房产证后在打开箱那卡取钱。黄被告人某记录银行卡账号,而是自己留着的前次用翁健名字开的尾号为6964的帐号。几天后,翁健收到了覃某、黄科、宁某、杨某、李某、覃某、陆某等人交来的30800元。 2010年11月17日,翁健将30800元拿到邮政储蓄银行存钱,但因有1900元是假币,翁健自垫100元凑够29000元存进了尾号6964的帐号内。当天,被告人黄科在钦州市区的邮政储蓄所将29000元取走。2010年12月31日,被告人黄科在广西合浦县公安机关捉获,从其身上搜出用户名为翁健的尾号6964和用户名为梁某尾号8339的邮政储蓄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归案后,被告人黄科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依法从轻处罚。结合案件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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