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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青年疯狂飞车抢夺 群众设卡拦截送进囚牢
发布时间:2013-01-24 10:39:21


     本网讯(通讯员 何徽)   浦北籍俩男子因手头紧没钱花,便萌生了飞车抢夺他人财物狠赚一笔的想法,没想到最后弄了个人财两空。近日,广西浦北县法院以被告人李东、陈肖强犯抢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肖强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四万元人民币;被告人李东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四万元人民币。

    2012年11月14日13时许,被告人李东驾驶被告人陈肖强的摩托车搭载陈肖强去到浦北县六硍镇中兴街时,陈肖强首先看见被害人周建拿着手提包在街边打电话,就叫李东驾驶摩托车过去,陈肖强趁周某不备将周某所持小手提包抢走。得手后,李东开摩托车搭陈肖强往广西兴业县城隍方向逃跑,后在浦北县六硍镇横岗村委会竹山村公路边被当地群众设卡拦截抓获,随即被赶到的公安人员控制,当场在陈肖强的口袋里搜缴到被抢的现金2500元,并将该款发还给被害人周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肖强、李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抢夺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东、陈肖强犯抢夺罪成立,该院予以支持。在该共同犯罪过程中,不宜区分主从犯,但在该共同犯罪中李东作用相对较小,可酌情从轻处罚。两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肖强在庭审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李东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该院决定对被告人李东、陈肖强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李东悔罪表现较好,可宣告其缓刑。逐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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